一、主要职责
(一)英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清远市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和监督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实施; 指导镇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和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厅(委、局、办)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预算。下属单位具体包括:人民医院、中医院、妇计中心、慢性病防治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和25个镇(街)卫生院。
(二)本部门英德市卫生和计划生户局编制人数37人,在岗36人;内设11个机构,分别为: 办公室(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计划财务股(会计结算中心)、信息发展股、统计与流动人口股、政策法规股、公共卫生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医政股、妇幼保健股、监督考评股(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公室)、宣传教育股(爱卫办)、人事股。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0250.97万元,比上年增加3382.11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支出预算20250.97万元,比上年增加3382.11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5.15万元,比上年减少15.42万元,下降30%,主要原因是实行节约压缩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8万元,比上年减少6.59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21.35万元,比上年减少8.82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989.06万元,比上年增加1350.4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其中:办公费143.84万元,车改补贴20.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9427.78万元,遗属23.80万元,住房公积金89.28万元,住房补贴282.92万元,其他补贴0.74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月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1848.04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建筑物1173.13万元,通用设备603.6万元(其中交通工具7辆152.9万元),家具71.31万元。
七、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争创“卫生强市”和“省、市人口计生工作先进单位”为目标,紧紧围绕各项中心工作,突出中点,统筹兼顾,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和工作任务。大力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及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推进卫生部门与计生部门的数据共享应用系统。2016年11月,省医改办确立我市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示范县。
八、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包括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事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