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人民政府
关于整治石门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
各种违法活动的通告
英府〔2018〕70号
近年来一些个人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和保护区的禁令,为追求眼前利益,私自招揽户外爱好者到保护区内游玩和进行其它违法活动。因擅自进入保护区导致的伤亡事故时有发生,为加强对保护区的监管,依据《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打击取缔锦潭水库库区内“三无”船舶。针对石牯塘镇锦潭水库库区内“三无”船舶非法载客现象,我市有关部门将依法取缔,请各船主在8月20日前自行清理;逾期未清理的,一经查获,依法没收并拆解。如因非法载客造成人员伤亡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石门台自然保护区不是旅游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进入石牯塘镇锦潭水库库区游玩,因私自招揽他人进入保护区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保护区内修筑设施、不得乱搭乱建;禁止在保护区内进行开矿、开垦、挖沙、采石等法律明令禁止的活动。
四、对拒绝、妨碍、阻挠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当事人予以相应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英德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