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FG2024010
英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英德市乡镇
渡口渡船运行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英府办〔2024〕15号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英德市乡镇渡口渡船运行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十六届第五十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英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25日
英德市乡镇渡口渡船运行管理实施方案
为让广大群众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服务能力,保证渡口渡船运行安全和确保渡工的稳定性,全面提升农村客(渡)运安全和服务水平,针对我市乡镇渡口渡船管理及其运行实际,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英德市乡镇渡口渡船现状
我市现在有大站镇、连江口镇、黎溪镇、西牛镇和沙口镇共5个镇7个渡口、10艘渡船正常运行,渡口、渡船的情况分别是:大站镇江南渡口(粤英德渡2309)、大站镇坑口渡口(粤英德渡2308)、连江口镇西洞渡口(粤英德渡6001、粤英德渡6106)、连江口镇鹅坑渡口(粤英德渡6002、粤英德渡6108)、黎溪镇黎洞渡口(粤英德渡6508、粤英德渡6509)、西牛镇高道渡口(粤英德渡6202)、沙口镇长江坝渡口(粤英德渡4203)。
二、目的意义
为给人民群众出行创造一个和谐、安全、有序、畅通的渡运环境,进一步完善乡镇渡口渡船运行管控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便群众、依法管理”的原则要求,防范化解渡运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序。
三、适用范围
全市范围内乡镇渡口渡船及船员管理。
四、管理标准
(一)船员管理
各镇(街)按需求参照《英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英德市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使用管理方案的通知》(英府办〔2023〕5号)公开招聘、管理船员。
1.聘用管理。
(1)名额管理。船员实行镇人民政府配备制,以确保渡运正常运转、渡工合理休整为原则配备,船员配备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
渡口 |
渡船 |
船员配备 |
1 |
大站镇江南渡口 |
粤英德渡2309 |
3名 |
2 |
大站镇坑口渡口 |
粤英德渡2308 |
2名 |
3 |
连江口镇西洞渡口 |
粤英德渡6001
粤英德渡6106 |
3名 |
4 |
连江口镇鹅坑渡口 |
粤英德渡6002
粤英德渡6108 |
3名 |
5 |
黎溪镇黎洞渡口 |
粤英德渡6508
粤英德渡6509 |
3名 |
6 |
西牛镇高道渡口 |
粤英德渡6202 |
2名 |
7 |
沙口镇长江坝渡口 |
粤英德渡4203 |
2名 |
合计 |
7个 |
10艘 |
18名 |
管理渡口渡船的所在地镇政府,需确保船员稳定性,如有新增、更换名额或延长服务期限等情况,需根据相关管理规定按适度从严的原则进行审核。
(2)资质管理。船员使用必须严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资质,经岗位特殊培训并取得相应的适任证书。
(3)薪金管理。船员实行年薪制管理,年薪参照《英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英德市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使用管理方案的通知》专业技术类工资待遇标准(第三档5.76万元/年)与船员签订劳动合同。经批准聘用的船员薪金支出由所在地镇政府向市财政局申请专项经费,由市财政局根据核定情况进行划拨,所在地镇政府根据劳动合同落实薪金保障工作。专项工作任务完成或结束,收回名额的,所在地镇政府须依法依规与船员解除劳动合同,并做好专项经费结算。
2.使用管理。
(1)新增或更换船员。由所在地镇政府根据专项工作的需要,结合船员使用的相关资质要求进行择优聘用。招聘完成后,所在地镇政府应及时与船员签订合同,明确聘用时间、工资待遇以及各项费用支付方式、管理责任、违约责任及奖惩等内容,并积极履行合同,落实各项管理工作。
(2)差异化绩效考核管理。对渡口渡船实行日常管理差异化考核,由渡口渡船所在地镇政府制定专项管理工作方案,并严格执行,市交通运输局会同英德海事处进行抽查检查或运行监督。差异化绩效考核补贴资金由市财政统一拨付至渡口渡船所在地镇政府,由渡口渡船所在地镇政府根据考核实际情况补贴给渡工。实行绩效考核管理,主要参照船员工作时间、工作频次、服务质量、安全运行、交通违法行为、隐患整改等实施,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标准
项目 |
模式一 |
模式二 |
模式三 |
工作时长 |
8小时 |
8小时-10小时 |
大于10小时 |
运行频次 |
无要求 |
往返超10次 |
往返超12次 |
服务对象数量 |
无要求 |
日均超200人次 |
日均超300人次 |
安全运行 |
无事故 |
无事故 |
无事故 |
服务质量 |
无投诉 |
无投诉 |
无投诉 |
水上交通违法行为 |
不存在 |
不存在 |
不存在 |
船舶缺陷整改 |
及时有效 |
及时有效 |
及时有效 |
说明:
1.实施渡口渡船差异化考核管理的,由渡口渡船所在地镇政府制定专项管理方案,在每年1月底前报送至市交通运输局。逾期未报送的,对该渡口渡船不实行差异化考核管理补贴。
2.差异化考核支出执行总额度(全市5万元/年)控制原则,按年度考核、按年度拨付,原则上在每年1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考核。
3.差异化考核标准:
(1)模式一运行情况下,按正常运行发放工资待遇。
(2)模式二(同时满足所有条件)运行情况下,确保渡口渡船安全运行及服务质量达标考核合格,实行季度差异化绩效奖:1000/人/季。
(3)模式三(同时满足所有条件)运行情况下,确保渡口渡船安全运行及服务质量达标考核合格,实行季度差异化绩效奖:1500/人/季。
4.若发生考核实际支出超出总额度的情况,在不超出总额度原则对上述标准进行调整。 |
(二)渡口渡船管理
根据《广东省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办法》有关精神,英德市辖区的渡口设置和撤销必须经英德市人民政府批准。
1.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渡口渡船所在地镇(街)人民政府承担渡运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渡口渡船的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明确渡口渡船专职管理人员,完善渡口渡船安全运行协调机制,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对所辖水域内渡船的水上交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渡船水上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渡口和渡运的安全监督管理。
2.渡口渡船更新改造管理。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积极配合争取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渡口渡船更新改造资金,同时所在地镇政府积极争取、多方筹集有关资金,及时对渡口渡船进行更新改造。
3.渡船维修、用油、审验、保险等费用管理。实行船员聘用制后,所有渡口渡船均属于义渡性质,不得向乘客收取任何过渡费用。渡船燃油等费用由所在地镇政府从成品油价格补贴资金中支取;渡船的审验、保险等费用由所在地镇政府向市财政局申请专项经费,并由市财政局根据核定情况划拨给所在地镇政府后,专款专用。
4.所在地镇政府须结合渡运安全管理需要,适时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投保乘客意外伤害险等保障工作。
(三)渡口渡船运行资金来源与支出范围的内容
1.农村水路客(渡)运油价补贴资金(具体金额以上级当年下达的为准),支出范围为渡工劳务费用补贴、渡船用油补贴等。该上级补助资金由市交通运输局按上级相关要求开展农村水路客(渡)运油价补贴资金申报工作,所在地镇政府需根据开展农村水路客(渡)运油价补贴资金申报相关要求做好日常渡运台账管理、资料收集等工作,并积极配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填报相关申领资料。油价补贴资金一经核准发放,所在地镇政府必须严格按上级的相关要求进行规范使用。若该上级补助资金,当年未下达或取消补贴,则无此项目资金补贴。
2.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镇村7个渡口运行项目,具体金额以当年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审定为准),支出范围为渡工工资、渡船年审、渡船保险、渡船维修、差异化补贴等。该资金由市交通运输局依规申报,渡口渡船所在地镇政府需根据财政资金申领相关要求做好渡工管理、渡船审验、日常渡运台账管理、资料收集等工作,并积极配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填报相关申领资料。资金一经核准发放,所在地镇政府必须严格按上级的相关要求进行规范使用。若本项资金当年上级未能下达或取消补助,由此产生的不足部分由渡口渡船所在地镇政府自行统筹解决。
3.方案中涉及的资金应按相关规定完善手续后申请使用。
五、其它
本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三年(即从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