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FG2017003
英府办〔2017〕54号
英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英德市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预选库
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英城街道办事处,市直及驻英各单位:
《英德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预选库管理规定》经十五届十五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建局反映。
英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1日
英德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预选库
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提高招标代理工作质量,根据《英德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英德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预选库(以下简称预选库)为全市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提供代理机构。各行业主管部门可在预选库中根据行业情况设立子库。
第三条 承接英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招标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进入预选库。预选库通过英德市建筑行业协会进行诚信登记,领取诚信登记档案,由英德市建设工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预选及考核,英德市住建局负责对预选库的招标代理机构实施监督与管理,并提供给英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
第四条 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的项目,由招标人委托英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中心网站发出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招选公告),通过英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对已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预选库中的招标代理机构)采取公平、公开、公正的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对专业技术要求比较强的特殊工程,如桥梁、重大水利工程等,招标代理机构必须配备必要的行业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条 对进入预选库的招标代理机构实行量化考核。对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符合预选库资格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取消其进入预选库资格,并重新选择相应数量的招标代理机构替补进入预选库,被取消预选库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自被取消资格之日起三年内不再具备加入预选库的资格。
第六条 对于进入预选库的招标代理机构,由各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交易中心、业主单位共同监督管理,采用在每个招标项目完成后,由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交易中心、业主单位对其进行评价、打分,交英德市住建局进行汇总,作为每年量化考核的依据。
第七条 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考核应坚持统一标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考核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主,通过日常评议打分、不定期抽查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考核以一年为一个周期,每年3月份受理入库申请。对预选库内招标代理机构的考核标准按《英德市招标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分标准》和《英德市招标代理机构良好行为记分标准》执行。
第八条 英德市住建局将招标代理机构的年度考核结果向英德市建设工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在英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示招标代理机构的年度考核结果。
第九条 预选库的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等级的评定和监督管理按照《英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信息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十条 申请加入预选库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乙级以上招标代理机构资格;
(二)英德市外来招标代理机构已在英德设立分支机构;
(三)在本市自有或租赁固定的办公用房应与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的人员规模相适应,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并有专门的档案室及档案管理人员;
(四)具有相应固定的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驻英德市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一次性确定申报本年度驻英德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的人员,在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2名,其中注册造价师不少于1人,以及本机构聘用的中级以上职称的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招标代理机构的专职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单位任职;
(五)在英德市建筑行业协会办理年度诚信登记手续,并领取英德市建筑行业协会监制的《英德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诚信手册》。
第十一条 申请加入预选库的招标代理机构近三年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列入预选库:
(一)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英德市分支机构负责人有行贿、受贿等经济犯罪行为的;
(二)有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或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承揽业务等违规行为;
(三)在英德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或申报招标代理机构预选库中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经查证属实的;
(四)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记录不良行为的;
(五)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关管理部门暂停资格处罚的 。
第十二条 申请加入预选库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英德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加入预选库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英德市建筑行业协会监制的《英德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诚信手册》复印件;
(四)办公场所房屋证明文件(产权证、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以上资料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验,打印封面和目录,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英德市建设工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由英德市住建设局从预选库中除名,被取消预选库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自被取消资格之日起三年内不再具备进入预选库的资格。
(一)工作态度不积极,不能按质、按期完成招标代理工作的;
(二)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给招标人带来不良社会影响的;
(三)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或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承揽业务等违规行为,在招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规避投标、支解发包、明招暗定或者为他人索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等级的评定为D级标准的;
(五)在英德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或申报招标代理机构预选库中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经查证属实的;
(六)以挂靠方式将预选库资格转让给他人的;
(七)经确定为招标代理机构后,无正当理由不承担招标代理工作的;
(八)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十四条 对于出现违法犯罪行为的招标代理机构,应立即终止其招标代理资格。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英德市住建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附件:英德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加入预选库申请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英德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入库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