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英德市义务兵和部分优抚对象优待安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英府〔2025〕44 号
各镇人民政府、英城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24修订)》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经十六届第五十六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对《英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英德市义务兵和部分优抚对象优待安置管理办法的通知》(英府〔2023〕5号)予以废止,自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英德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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