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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德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 2025-09-23 10:44
  • 来源: 英德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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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德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



为有效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发布如下禁火令:

一、禁火期

每年101日至次年430期间的森林高火险期,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及四级(含四级)以上火险等级等高火险天气,以及在春节、元宵、清明、中秋、国庆、重阳、冬至等传统民俗拜祭节日及春耕备耕、秋收冬种等森林火灾高发时段森林高火险期。

二、禁火区域

禁火区域范围为全市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50米(含50米)范围以内的区域。

三、在禁火期内,禁止在禁火区域内有下列行为:

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违法处理

违反本禁火令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条款依法作出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其属于公职人员的,由相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英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

六、本禁火令有效期5年,自2025101日至20304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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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德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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