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规公文 > 规范性文件
分享到:
英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英德市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的通知
  • 2025-11-06 10:12
  • 来源: 英德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机构:
  • 【字体:    

     

YDFG2025004



英府〔2025209


英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英德市征收土地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英城街道办事处,市直(驻英)各单位:

英德市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十六届七十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英德市人民政府        

20251024      

英德市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英德市征收农村村民住宅、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切实维护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有关规定,结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英德市行政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涉及的农村村民住宅、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适用本办法。本办法不含土地补偿费、留用地补偿费。

除征收地上附着物外,本办法及附件所列各项补偿单价都已包含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用于种植、养殖的各项生产工具、运输工具和各种可搬动的设备、设施、备用物料等的搬迁费用。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的,被征收的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及青苗不予补偿: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征迁范围内抢栽、抢种的作物和林果苗木新增养殖和新建(含扩、改建)的建(构)筑物

采取反复移植方式申报的青苗

未成活或已枯死的各类花卉树木(不包括耕地农作物青苗)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不予补偿的情形。

第四条成片种植并间种多种果树或其它树木的,以种植最多作为青苗补偿的品种。若有高于该成片价值的品种按棵补偿。

第五条各种林果木、花卉苗圃以亩为单位进行成片补偿的,补偿面积应扣除用于成片种植管理而搭建的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的占地面积。

第六条经补偿搬迁费后的名贵林木、风景树等由被征收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处置,逾期未处置的,视为自动放弃。

第七条对未列入本办法所附目录的建(构)筑物、绿化树、花卉和青苗等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已列入办法所附目录但征收土地涉及农村村民住宅、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存有特殊情况,补偿异议较大经协商不一致,且征地单位认为有正当理由的,采用个案评估确定补偿金额。

采用个案评估的,由征地单位与被征收方协商或通过公开抽签、摇号等方式确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第八条经批准收回国有土地上的青苗和地上构筑物补偿标准、迁坟补偿标准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九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建筑物征收与补偿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本办法的补偿标准由英德市人民政府确定,并根据政策变化、英德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原《英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英德市征地拆迁补偿办法2017年修订调整的通知》(英府〔201818号)同时废止。

第十二条本办法发布之日前,已经由英德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补偿方案仍按原补偿方案执行,已签订的农村村民住宅、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协议继续有效。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1.粮食作物、经济作物、蔬菜类补偿标准

        2.果木类补偿标准

        3.林木类补偿标准

    4.绿化树类补偿标准

    5.茶园、花卉、苗圃补偿标准

    6.养殖搬迁补偿标准

    7.住宅类建筑物补偿标准(细分装修情况)

    8.非住宅类建筑物补偿标准(细分檐口高度)

    9.地上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标准



1

粮食作物、经济作物、蔬菜类补偿标准

序号

补偿项目

补偿明细

补偿标准

(元/亩)

1

粮食作物

豆类

黄豆、黑豆、绿豆等

1800

薯类

马铃薯、番薯等

2000

谷物

水稻

2300

玉米

2300

2

经济作物

油料作物

花生

2300

药用作物

溪黄草

3500

药芋

5000

五味子

9100

牛大力

12000

糖料作物

糖蔗头(三年以下)

800

糖蔗

2500

果蔗

3800

烟叶

红烟

1600

其他经济作物

木薯

1500

2500

橡草

2500

红瓜子

3000

草莓

管护期

5200

成熟期

7600

3

蔬菜类

莲藕

2500

芋头

3000

香芋

3000

粉葛包含淮山等

3000

绿叶菜(包含大白菜、芥菜、菜心、白菜、菠菜、生菜、油麦菜、空心菜、茼蒿、桑芽菜等)

3200

桑叶

3200

冬瓜、南瓜、青瓜

3200

荷兰豆、豆角

3300

紫苏

5000



















2

果木类补偿标准

单位:元/

规格

树种

胸径2.5厘米

2.5厘米<胸径5厘米

5.0厘米<胸径10厘米

10厘米<胸径20厘米

20厘米<胸径30厘米

胸径30厘米

木瓜

8

20

48

98

160

200

青梅

20

48

116

228

345

448

枇杷

12

45

139

300

400

485

杨梅

10

45

138

285

380

485

沙梨

17

60

140

300

400

490

番石榴

10

45

139

300

400

500

三华李

15

55

150

301

461

510

桃树

15

49

124

284

473

510

柿子

10

25

91

220

480

530

柑橘橙

16

60

160

360

500

550

黄皮

17

45

160

360

550

600

柚果

12

45

139

259

560

620

柠檬

10

48

135

258

555

620

杨桃

17

50

160

360

539

650

龙眼

18

50

170

380

550

680

荔枝

20

70

197

392

550

680

板栗

22

80

198

395

530

680

宝果

25

83

210

405

550

765

   补充说明:

1.果树胸径计算方法:胸围(圆周)实数÷3.1416=胸径(直径)。除柑桔橙以主杆胸径计算,由地面量上30厘米为胸界外,其余果树以胸径计算,由地面量上50厘米为胸界。

2.香蕉树补偿标准为:高度50厘米为6/棵;50厘米高度150厘米为16/棵;150厘米<高度200厘米为28/棵;200厘米<高度250厘米40/棵;高度250厘米55/棵。

3.火龙果树补偿标准为:1(含)以上树龄且有水泥架60/墩(一个水泥架为一墩),2(含)至3年(不含)树龄且有水泥架100/墩;3(含)至4年(不含)挂果树有水泥架180/墩;4年以上挂果树有水泥架230/墩。

4.澳洲坚果补偿标准为:培育期1年至3(含)】84/棵;成长期3年以上至10(含)】180/棵;成熟期10年以上至25(含)】366/棵;衰退期25年以上)327/棵。

5.百香果葡萄树补偿标准为:当年种植未上架18/棵;1(含)至3年(不含)树龄已上架80/棵;3(含)至4年(不含)挂果树已上架165/棵;4(含)以上挂果树已上架220/棵。

6.其他零星果树苗补偿标准按高度区分大、细、幼苗,高度30厘米为幼苗:4/棵;30厘米<高度50厘米为细苗:6/棵;高度50厘米为大苗:8/棵。

7.果木类常规种植株行距规格为:

胸径≤5.0厘米的,每亩种植株数在167棵或以下(种植株行距规格为2×2米);

5.0厘米<胸径≤10厘米的,每亩种植株数在112棵或以下(种植株行距规格为2×3米);

10厘米<胸径≤20厘米的,每亩种植株数在75棵或以下(种植株行距规格为3×3米);

20厘米<胸径≤30厘米的,每亩种植株数在64棵或以下(种植株行距规格为3×3.5米);

胸径>30厘米的,每亩种植株数在55棵或以下(种植株行距规格为3.5×3.5米)。超出以上规格部分仅补偿其种植和管护成本,具体补偿实施时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估。








3

林木类补偿标准

补偿项目

规格

单位

补偿标准

备注

牛根竹

成材

7

未成材0.60/

大勒竹

成材

7

未成材0.60/

水竹

成材

5

未成材0.48/

撑高竹

成材

5

未成材0.48/

黄竹

成材

4

未成材0.36/

单竹

成材

5

未成材0.48/

细勒竹

墩计

24

零散不成墩的0.06/

笋竹

零星

6


产笋竹林(密度<70/亩)

4500


产笋竹林(密度≥70/亩)

6500


苦丁茶树

冠幅≤30厘米

12

不超167

30厘米<冠幅≤50厘米

18

不超112

50厘米<冠幅≤80厘米

27

不超75

冠幅>80厘米

75

不超64

种植林

(桉树)

平均胸径5厘米

2200


5厘米<平均胸径≤16厘米

3000


平均胸径16厘米

3800


松树、杉树

平均胸径5厘米

1200


5厘米<平均胸径≤10厘米

1600


10厘米<平均胸径≤20厘米

2200


平均胸径>20厘米

3000


零星

胸径≤2.5厘米

2

不超167

2.5厘米<胸径≤5厘米

8

5厘米<胸径≤10厘米

25

不超112

10厘米<胸径≤20厘米

36

不超75

胸径>20厘米

54

不超64

补充说明:

1.成竹为高度大于5米的竹子,成树为胸径大于10厘米的树木。

2.被征竹、木、果树按规定期限由原业主自行砍伐和搬迁(不得索取砍伐费),材料归其所有。逾期不砍伐不搬迁的,由拆迁单位砍伐,材料归拆迁单位。



















4

绿化树类补偿标准

单位:(元/棵)

序号

补偿项目

品种/规格

补偿

标准

补偿备注

1

苗竹仔

成材

12

不超1000/

2

滴水观音

(海芋花)

高度≥30厘米

15

不超4200/

3

虎舌红

高度≥15厘米

20

不超1200/

4

香椿(春烟树)

1厘米≤胸径≤2厘米

10

不超2300/

胸径>2厘米

24

5

黄榕球

冠幅55厘米

8

不超1950/

55厘米<冠幅≤80厘米

10

不超1630/

80厘米<冠幅≤90厘米

12

不超1310/

90厘米<冠幅≤100厘米

16

不超1150/

100厘米<冠幅≤110厘米

20

不超1050/

110厘米<冠幅≤120厘米

25

不超890/

冠幅>120厘米

30

不超825/

6

灰莉球

冠幅55厘米

8

不超1950/

55厘米<冠幅≤70厘米

10

不超1630/

70厘米<冠幅≤80厘米

12

不超1310/

80厘米<冠幅≤100厘米

16

不超1150/

100厘米<冠幅≤120厘米

20

不超1050/

冠幅>120厘米

30

不超825/

7

红豆杉

高度≥150厘米

30

不超167/

8

朱砂根

40厘米≤高度≤50厘米

20

不超1200/

50厘米<高度≤60厘米

25

不超1000/

高度>60厘米

30

不超800/

9

竹柏

胸径≥5厘米

40

种植参数规格请参考补充补充说明。

10

红叶石楠

1厘米≤胸径≤2厘米

15

不超2300/

2厘米<胸径≤4厘米

25

胸径>4厘米

42

不超1800/

11

红继木

30厘米≤冠幅≤50厘米

15

不超167/

50厘米<冠幅≤80厘米

25

不超80/

80厘米<冠幅≤100厘米

50

不超50/

12

针葵

30厘米≤高度≤40厘米

3

不超3900/

40厘米<高度≤59厘米

5

不超3260/

59厘米<高度≤70厘米

6

不超2950/

70厘米<高度≤89厘米

9

不超2300/

89厘米<高度≤100厘米

12

不超1755/

100厘米<高度≤150厘米

34

不超710/

高度>150厘米

52

不超495/

13

棕竹

25厘米≤高度≤30厘米

10

不超1300/

30厘米<高度≤39厘米

16

不超1230/

39厘米<高度≤50厘米,4-6分枝

21

不超1070/

50厘米<高度≤59厘米

28

不超810/

59厘米<高度≤70厘米,7-9分枝

35

不超690/

70厘米<高度≤99厘米

48

不超490/

高度>99厘米,12分枝及以上

60

不超400/

14

走马胎

10厘米≤高度≤15厘米

20

不超700/

15厘米<高度≤25厘米

40

不超550/

高度>25厘米

60

不超400/

15

红火球紫薇

冠幅<100厘米

42

不超167/

冠幅≥100厘米

62

不超80/

16

散尾葵

30厘米≤高度≤40厘米

5

不超3930/

40厘米<高度≤59厘米

7

不超2560/

59厘米<高度≤70厘米

9

不超2300/

70厘米<高度≤89厘米

10

不超1850/

89厘米<高度≤100厘米

13

不超1580/

100厘米<高度≤159厘米

20

不超1120/

159厘米<高度≤200厘米

30

不超710/

200厘米<高度≤250厘米

49

不超450/

高度>250厘米

64

不超396/

17

灰莉球

冠幅<100厘米

45

不超167/

冠幅≥100厘米

65

不超80/

18

盆景树

胸径≥10厘米

65

——

19

湿地松

2.5厘米<胸径≤5厘米

11

种植参数规格请参考补充说明

5厘米<胸径≤10厘米

20

10厘米<胸径≤20厘米

32

20厘米<胸径≤30厘米

48

胸径>30厘米

70

20

油茶树

冠幅<100厘米

18

不超167/

100厘米≤冠幅≤150厘米

55

不超75/

冠幅>150厘米

80

不超42/

21

苏铁

2.5厘米<胸径≤5厘米

3

种植参数规格请参考补充说明

5厘米<胸径≤10厘米

14

10厘米<胸径≤20厘米

34

20厘米<胸径≤30厘米

74

胸径>30厘米

119

22

蒲葵

19厘米≤地径≤20厘米

50

不超240/

20厘米<地径≤22厘米

80

不超197/

22厘米<地径≤24厘米

115

不超168/

地径>24厘米

145

不超165/

23

垂叶榕

2.5厘米<胸径≤5厘米

5

种植参数规格请参考补充说明

5厘米<胸径≤10厘米

18

10厘米<胸径≤20厘米

44

20厘米<胸径≤30厘米

95

胸径>30厘米

152

24

细叶榕

2.5厘米<胸径≤5厘米

5

5厘米<胸径≤10厘米

18

10厘米<胸径≤20厘米

44

20厘米<胸径≤30厘米

95

胸径>30厘米

152

25

九里香

2.5厘米<胸径≤5厘米

5

5厘米<胸径≤10厘米

18

10厘米<胸径≤20厘米

44

20厘米<胸径≤30厘米

95

胸径>30厘米

152

26

菩提榕

2.5厘米<胸径≤5厘米

5

5厘米<胸径≤10厘米

18

10厘米<胸径≤20厘米

44

20厘米<胸径≤30厘米

95

胸径>30厘米

152

27

黄花风铃

2.5厘米<胸径≤5厘米

12

5厘米<胸径≤10厘米

26

10厘米<胸径≤20厘米

50

20厘米<胸径≤30厘米

80

胸径>30厘米

160

28

红花风铃(紫花风铃)

2.5厘米<胸径≤5厘米

30

5厘米<胸径≤10厘米

60

10厘米<胸径≤20厘米

120

20厘米<胸径≤30厘米

180

胸径>30厘米

300

29

阴香

2.5厘米<胸径≤5厘米

5

5厘米<胸径≤10厘米

19

10厘米<胸径≤20厘米

46

20厘米<胸径≤30厘米

102

胸径>30厘米

163

30

沉香树

2.5厘米<胸径≤5厘米

5

5厘米<胸径≤10厘米

19

10厘米<胸径≤20厘米

46

20厘米<胸径≤30厘米

102

胸径>30厘米

163

31

含笑

2.5厘米<胸径≤5厘米

5

5厘米<胸径≤10厘米

22

10厘米<胸径≤20厘米

52

20厘米<胸径≤30厘米

116

胸径>30厘米

184

32

蓝花楹

2.5厘米<胸径≤5厘米

15

5厘米<胸径≤10厘米

20

10厘米<胸径≤20厘米

55

20厘米<胸径≤30厘米

86

胸径>30厘米

250

33

柳树

2.5厘米<胸径≤5厘米

7

5厘米<胸径≤10厘米

32

10厘米<胸径≤20厘米

77

20厘米<胸径≤30厘米

169

胸径>30厘米

271

34

山楂

实生苗

2

不超55/

嫁接苗

6

2年以下树龄

60

2年及以上至3年(含)树龄

120

3年以上至4年(含)树龄

200

4年树龄以上

300

35

木棉

2.5厘米<胸径≤5厘米

8

种植参数规格请参考补充说明

5厘米<胸径≤10厘米

36

10厘米<胸径≤20厘米

87

20厘米<胸径≤30厘米

190

胸径>30厘米

305

36

黄槐

2.5厘米<胸径≤5厘米

8

5厘米<胸径≤10厘米

36

10厘米<胸径≤20厘米

87

20厘米<胸径≤30厘米

190

胸径>30厘米

305

37

假苹婆

(亚莲婆)

2.5厘米<胸径≤5厘米

9

5厘米<胸径≤10厘米

40

10厘米<胸径≤20厘米

97

20厘米<胸径≤30厘米

212

胸径>30厘米

338

38

红花紫荆

2.5厘米<胸径≤5厘米

9

5厘米<胸径≤10厘米

40

10厘米<胸径≤20厘米

97

20厘米<胸径≤30厘米

212

胸径>30厘米

338

39

樟树

2.5厘米<胸径≤5厘米

9

5厘米<胸径≤10厘米

40

10厘米<胸径≤20厘米

97

20厘米<胸径≤30厘米

212

胸径>30厘米

338

40

秋枫

2.5厘米<胸径≤5厘米

10

5厘米<胸径≤10厘米

44

10厘米<胸径≤20厘米

106

20厘米<胸径≤30厘米

233

胸径>30厘米

372

41

串钱柳

2.5厘米<胸径≤5厘米

10

5厘米<胸径≤10厘米

44

10厘米<胸径≤20厘米

106

20厘米<胸径≤30厘米

233

胸径>30厘米

372

42

桂花

2.5厘米<胸径≤5厘米

12

5厘米<胸径≤10厘米

50

10厘米<胸径≤20厘米

121

20厘米<胸径≤30厘米

265

胸径>30厘米

424

43

盘架子

2.5厘米<胸径≤5厘米

11

5厘米<胸径≤10厘米

50

10厘米<胸径≤20厘米

121

20厘米<胸径≤30厘米

265

胸径>30厘米

424

44

尖叶

2.5厘米<胸径≤5厘米

17

5厘米<胸径≤10厘米

50

10厘米<胸径≤20厘米

121

20厘米<胸径≤30厘米

265

胸径>30厘米

424

45

小叶榄仁

2.5厘米<胸径≤5厘米

10

5厘米<胸径≤10厘米

45

10厘米<胸径≤20厘米

101

20厘米<胸径≤30厘米

239

胸径>30厘米

426

46

幌伞枫

2.5厘米<胸径≤5厘米

12

5厘米<胸径≤10厘米

56

10厘米<胸径≤20厘米

136

20厘米<胸径≤30厘米

296

胸径>30厘米

474

47

柚木

2.5厘米<胸径≤5厘米

12

5厘米<胸径≤10厘米

56

10厘米<胸径≤20厘米

136

20厘米<胸径≤30厘米

296

胸径>30厘米

474

48

细叶紫薇

2.5厘米<胸径≤5厘米

12

5厘米<胸径≤10厘米

56

10厘米<胸径≤20厘米

136

20厘米<胸径≤30厘米

296

胸径>30厘米

474

49

黄花梨

2.5厘米<胸径≤5厘米

12

5厘米<胸径≤10厘米

56

10厘米<胸径≤20厘米

136

20厘米<胸径≤30厘米

296

胸径>30厘米

474

50

红桂

(桂木)

2.5厘米<胸径≤5厘米

12

5厘米<胸径≤10厘米

56

10厘米<胸径≤20厘米

136

20厘米<胸径≤30厘米

296

胸径>30厘米

474

51

日本红杉

2.5厘米<胸径≤5厘米

40

5厘米<胸径≤10厘米

140

10厘米<胸径≤20厘米

196

20厘米<胸径≤30厘米

349

胸径>30厘米

480

52

白银香(又名“白兰樟”、“铁冬青”)

2.5厘米<胸径≤5厘米

21

5厘米<胸径≤10厘米

52

10厘米<胸径≤20厘米

252

20厘米<胸径≤30厘米

550

胸径>30厘米

600

53

玉堂春

(白玉兰)

2.5厘米<胸径≤5厘米

22

5厘米<胸径≤10厘米

100

10厘米<胸径≤20厘米

242

20厘米<胸径≤30厘米

529

胸径>30厘米

846

54

移植桂花

2.5厘米<胸径≤5厘米

100

5厘米<胸径≤10厘米

175

10厘米<胸径≤20厘米

390

20厘米<胸径≤30厘米

650

胸径>30厘米

850

55

罗汉松

2.5厘米<胸径≤5厘米

24

5厘米<胸径≤10厘米

110

10厘米<胸径≤20厘米

266

20厘米<胸径≤30厘米

582

胸径>30厘米

930

56

移植樟树

20厘米<胸径≤30厘米

500

胸径>30厘米

1000

57

海南黄花梨

2.5厘米<胸径≤5厘米

30

5厘米<胸径≤10厘米

80

10厘米<胸径≤20厘米

357

20厘米<胸径≤30厘米

626

胸径>30厘米

1050

补充说明:

1.绿化树胸径计算方法:胸围(圆周)实算÷3.1416=胸径(直径),指地表面向上1.3米高处的树干直径,断面畸形时,测取最大值和最小值的平均值(下同)。

2.冠幅,指树(苗)木冠丛垂直投影面的最大直径和最小直径的平均值地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0.1处的直径。

3.上表所列低于自身最低规格的苗木按育苗计算补偿。

4.绿化树常规种植株行距规格为:2.5厘米<胸径≤5厘米的,种植株行距规格为2×2米或以上(每亩种植株数在167株或以下);5.0厘米<胸径≤10厘米的,种植株行距规格为3×3米或以上(每亩种植株数在74株或以下);10厘米<胸径≤20厘米的,种植株行距规格为3×4米或以上(每亩种植株数在56株或以下);20厘米<胸径≤30厘米的,种植株行距规格为4×4米或以上(每亩种植株数在42株或以下);胸径>30厘米的,种植株行距规格为4×5米或以上(每亩种植株数在34株或以下)。超出上述常规种植株行距规格和补偿备注所列规格的,具体补偿实施时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经确认后予以补偿。


















5

茶园、花卉苗圃补偿标准

补偿项目

征收细则

补偿标准

/

老茶园

云南大叶茶

3600

淘汰茶、弃耕茶

2600

改良新品种

5600

新种茶园

茶树种植不满一周年冠幅≤30厘米

10000

茶树种植满一周年冠幅≤30厘米

20000

茶树种植满两周年30厘米<冠幅50厘米

30000

茶树种植满三周年50厘米<冠幅80厘米

40000

茶树种植满三周年以上冠幅80厘米

50000

灌木类花卉(如玫瑰兰花三角梅等)

幼苗期

3200

中苗期

4600

成熟期

9000

绿化树(绿化苗圃)

育苗

3050

茶树

育苗

5000

补充说明:

1.新种茶树包含经省或国家认定的茶树良种以及英红九号、鸿雁十二号、金萱、黄旦、英州一号等我市特色茶叶品种。茶园有水肥一体化设计的按标准的110%补偿。

2.以种植苗木出售为主要目的,在农田、花卉苗圃地或其他农业种植区的苗木按附5补偿。






6

养殖搬迁补偿标准

序号

补偿项目

单位

补偿标准

(元)

1

水产类

鱼类

4000

2

虾蟹类

5000

3

龟鳖类

4500

4

畜牧类

小型禽畜

3-15

5

大型禽畜

50-150

注:

1.补偿标准统一取整。

2.征收时局部涉及水产、畜牧场地等养殖类的,按搬迁价格实施补偿。

3.搬迁补偿费用是按鱼塘水域面积进行计补。鱼塘水域面积按鱼塘合理水面高度进行测量,鱼塘合理水面高度为塘基到水面垂直高度约40厘米。

4.畜牧类根据具体养殖物种按下列标准补偿:鹅场的母鹅,在生蛋期内迁移费每只补偿10元,肉鹅迁移费每只补偿5元;鸭场的母鸭,在生蛋期内迁移费每只补偿8元,肉鸭迁移费每只补偿3元;鸡场的母鸡,生蛋期内迁移费每只补偿5元,肉鸡迁移费每只补偿3元;猪场的母猪及种公猪迁移费每头补偿150元,小猪(体重100千克以下)迁移费每头补偿50元,肉猪(体重100千克及以上)迁移费每头补偿100元,按猪舍面积计算,每平方养殖猪不超过2头,超过部分自行搬迁不予补偿;小羊(体重30千克以下)迁移费每头补偿15元,成年羊(体重30千克及以上)迁移费每头补偿50元,按羊舍面积计算,每平方养殖羊不超过3头,超过部分自行搬迁不予补偿;小牛(体重400千克以下)迁移费每头补偿70元,成年牛(体重400千克及以上)迁移费每头补偿130元。

5.特殊养殖、优质鱼种养殖的市场价值波动较大,补偿标准不能完全覆盖的,具体补偿实施时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经确认后予以补偿。



7

住宅类建筑物补偿标准(细分装修情况)

房屋

类别

房屋等级

补偿标准

(元/平方米

主要条件及装修标准

框架结构

框架一等

1800

钢筋混凝土框架,现浇混凝土板楼地面,180砖墙,铁门或防盗门,铝合金窗装防盗网或防盗窗,内墙面及天棚刮腻子,地面铺瓷砖,外墙面为干粘石、马赛克或条砖,层高3.5米以下,水、电设施到位,厨房、卫生间配套,厨房、卫生间地面铺马赛克或防滑砖、墙面贴墙砖,普通卫生洁具。

框架二等

1650

钢筋混凝土框架,现浇混凝土板楼土面,180砖墙,木门或铁门,铝合金窗,内墙面及天棚刮腻子,地面铺瓷砖,外墙面为批灰或石米,层高3.5米以下,水、电设施到位,厨房、卫生间配套,厨房、卫生间地面铺马赛克或防滑砖、墙面贴墙砖,普通卫生洁具。

框架三等

1430

钢筋混凝土框架,现浇混凝土板楼土面,180砖墙,木门窗,内、外墙面批灰,层高3.5米以下,水、电设施到位,厨房、卫生间配套,厨房、卫生间地面铺马赛克或防滑砖、墙面贴墙砖,普通卫生洁具。

砖混结构

砖混一等

1250

180砖墙,铁门或防盗门,铝合金窗装防盗网或防盗窗,内墙面及天棚刮腻子,地面铺瓷砖,外墙面为干粘石、马赛克或条砖,层高3.5米以下,水、电设施到位,厨房、卫生间配套,厨房、卫生间地面铺马赛克或防滑砖、墙面贴墙砖,普通卫生洁具。

砖混二等

1150

180砖墙,木门或铁门,铝合金窗,内墙面及天棚刮腻子,外墙面为批灰或石米,层高3.5米以下,水、电设施到位,厨房、卫生间配套,厨房、卫生间地面铺马赛克或防滑砖、墙面贴墙砖,普通卫生洁具。

砖混三等

1000

120180砖墙,木门窗,内、外墙面批灰,层高3.5米以下,水、电设施到位,厨房、卫生间配套,厨房、卫生间地面铺马赛克或防滑砖、墙面贴墙砖,普通卫生洁具。

砖木结构

砖木一等

960

180砖墙,木屋架、木檩条承重,小青瓦或机制瓦屋面,内墙面及天棚刮腻子,木门窗,外墙面批灰,层高3.5米以下,水、电设施到位,厨房、卫生间配套,厨房、卫生间地面铺马赛克或防滑砖、墙面贴墙砖,普通卫生洁具。

砖木二等

880

120180砖墙,木屋架、木檩条承重,小青瓦或机制瓦屋面,内墙面及天棚刮腻子,木门窗,外墙面批灰,层高3.5米以下,水、电设施到位,有厨房或卫生间。

砖木三等

750

120砖墙,木屋架、木檩条承重,小青瓦或机制瓦屋面,木门窗,内、外墙面批灰,层高3.5米以下,水、电设施到位,有厨房或卫生间。

简易结构

简易一等

580

180砖墙,木檩条承重,小青瓦或机制瓦屋面,木门窗,内、外墙面批灰,层高3.5米以下,局部刮腻子,水、电设施到位。

简易二等

420

120180砖墙,木檩条承重,小青瓦或机制瓦屋面,木门窗,内、外墙面批灰,层高3.5米以下,水、电设施到位。

简易三等

350

120墙,木檩条承重,水泥瓦或石棉瓦屋面,木门窗,内、外墙面批灰,层高3.5米以下,水、电设施到位。















8

非住宅类建筑物补偿标准(细分檐口高度)

补偿类别

补偿项目

檐口高度

补偿标准

(元/平方米

仓库厂房

框架结构

2.2米≤高度≤3

950

框架结构

高度>3

990

混合结构

2.2米≤高度≤3

850

混合结构

高度>3

910

钢结构

4米≤高度≤6

730

钢结构

6米<高度≤8

780

钢结构

8米<高度≤10

850

钢结构

高度>10

900

砖木瓦结构

2.2米≤高度≤3

580

砖木瓦结构

高度>3

650

砖墙铁皮顶

2.2米≤高度≤3

610

砖墙铁皮顶

高度>3

670

库房

红砖木结构(杂物房)

高度2

450

泥砖木结构(杂物房)

高度2

380

红砖结构(猪舍、厕所)

高度2.5

280

红砖结构(猪舍、厕所)

高度≥2.5

400

泥砖及其他结构

(猪舍、厕所)

高度≤2.5

250

竹、木、石棉瓦、油毡纸结构

高度≤1.5

100

竹、木、石棉瓦、油毡纸结构

1.5米<高度≤2.5

120

竹、木、石棉瓦、油毡纸结构

2.5米<高度≤3

150

竹、石棉瓦、油毡纸结构

高度>3

180

竹、红砖、石棉瓦、油毡纸结构

高度≥2

200

全包围铁皮棚房(通水电)

高度≥2.2

400

全包围铁皮棚房(杂物房)

高度≥2.2

300

户外独立厨房及楼顶梯屋

框架或混合结构

2.2米≤高度≤3

680

框架或混合结构

高度>3

750

砖木瓦结构

高度<2.2

350

砖木瓦结构

高度≥2.2

400

钢架铁皮顶棚

高度≥2

120

砖柱铁皮顶棚

高度≥2

100

木柱铁皮顶棚

高度≥2

90

钢架石棉瓦顶棚

高度≥2

80

砖柱石棉瓦顶棚

高度≥2

70

木柱石棉瓦顶棚

高度≥2

60

补充说明:

1.征收商业及工业用途(以合法生产经营相关证照为准)的房屋应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被征收人能够提供生产经营所需合法证照和完善的财务报表资料,以及向税务部门缴纳税费的凭证,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原则上以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1年内实际月平均税后利润为准,停产停业期限的确定,选择货币补偿的按6个月计算;选择产权调换的,停产停业期限自被征收人实际搬迁之日起至产权调换房屋通知交付之日止。被征收人不能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后利润凭证以及完备的财务报表的,或者提供的税后利润凭证不能反映停产停业损失的,按上年度本地区同行业平均税后利润或者同类房屋市场租金计算。由征地单位与被征收方协商或通过公开抽签、摇号等方式确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若项目标的达到公开招投标或政府采购范围的,则按公开招投标、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2.补偿标准不能完全覆盖的,具体补偿实施时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经确认后予以补偿。

9

地上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标准

序号

补偿项目

单位

补偿标准

(元)

1

围墙

泥砌围墙

平方米

42

铁丝网围墙

平方米

48

镀锌管铁丝网围栏

平方米

85

空斗墙

平方米

100

1/2砖砌围墙

平方米

120

3/4砖砌围墙

平方米

170

石砌围墙

平方米

300

2

地面、晒谷场、院坝、场地

红砖

平方米

36

水泥厚度≤5厘米

平方米

38

阶砖

平方米

42

瓷砖、马赛克

平方米

67

3

化粪池

/

立方米

420

4

水井

石砌水井(口径<1.5米)

每米深

190

石砌水井(口径≥1.5米)

每米深

360

砖砌水井(口径<1.5米)

每米深

200

砖砌水井(口径≥1.5米)

每米深

370

手泵小口水井(机钻)

每口

1500

手泵小口水井(人工挖)

每口

2100

5

沼气池

/

立方米

550

6

氨水池

氨水池

立方米

120

7

大棚(蔬菜棚、花棚等)

简易棚

平方米

25

塑钢

平方米

58

钢架

平方米

75

铁皮顶棚(木架)

平方米

85

铁皮顶棚(铁架、钢架)

平方米

100

8

灌溉渠(村民或村集体自发修建)

红砖水泥沟渠(沟深2米以内)

45

9

坟墓类迁移

骨灰盒(金埕、金塔、骨坛、骨埕)

400

土坟

1000

砖、石、水泥修砌

2800

族坟(土坟)

16000

族坟(砖石水泥坟)

30000

10

道路

石灰、沙、碎石地面等

平方米

32

水泥路面(厚度≤5厘米)

平方米

38

水泥路面(5<厚度≤10厘米)

平方米

60

水泥路面(厚度>10厘米)

平方米

85

柏油地面

平方米

120

11

水管

pvc管(直径≤6厘米)

6

pvc管(6厘米<直径≤10厘米)

18

pvc管(10厘米<直径≤20厘米)

28

pvc管(直径>20厘米)

50

钢管(直径≤3厘米)

16

钢管(3厘米<直径≤5厘米)

30

钢管(直径>5厘米)

50

12

电线杆及路灯

木杆

30

路灯(金属)杆

130

太阳路灯

150

水泥杆

250

13

装修标准外附属设施

石膏装饰线

12

纸板天花

平方米

35

烟囱

48

铁管扶手

60

铁花栏杆

平方米

60

木夹板天花

平方米

70

石膏板天花

平方米

85

木格天花、塑扣板天花

平方米

85

普通扣板天花

平方米

90

铁防盗网

平方米

100

不锈钢防盗网

平方米

150

铁门

平方米

200

博古架(固定墙上不可迁移)

平方米

380

不锈钢门(单层)

平方米

500

高级实木衣柜

(固定墙上不可迁移)

平方米

700

高级多层板、高密度颗粒板衣柜(固定墙上不可迁移)

平方米

700

14

其他构筑物

砖砌水池

立方米

290

砖砌水塔

500

砖砌炉灶

780

15

其他

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宽带网络迁移

线

150

有线电视迁移

线

200

电话迁移

300

户外独立水表迁移

200

户外独立电表迁移

400

--

房屋的照明材料及安装费

平方米

40(明线)

60(暗线)

空调拆装费

300

注:

1.补偿标准统一取整。

2.地上构筑物主要是指不具有居住或者生产经营功能的人工建造物,比如道路、桥梁、隧道、水池、水塔、纪念碑等。附属设施主要是指附属于建筑物、构筑物的一些设施。

3.坟墓类迁移补偿:双坟按同类坟加500元;族坟为涉及600人或两自然村以上的坟墓。

4.补偿标准不能完全覆盖的,具体补偿实施时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经确认后予以补偿。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英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024日印


3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 : 英德市人民政府  承办 : 英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 : 4418810020  粤ICP备09167971号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站长统计

公安网备44188102000078号   地址:英德市金子山大道一号路新行政中心综合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