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安监总局第65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英德市应急管理局制定了《英德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宣传、贯彻、实施好《办法》,特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背景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流传已久的习俗,但燃放烟花爆竹,既会产生有毒气体,还会形成光化学烟雾,同时带来噪声污染,可能会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也与生态文明建设及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实际情况不相适宜,近几年在国家“文明祭祀”的倡导和移风易俗的影响下,老百姓传统的烧纸钱、放鞭炮的祭拜方式已悄然发生转变,导致我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市场不断萎缩,为提升我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安全标准,确定全市在现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的总体数量适当减少,本着安全合理布局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办法》的必要性
通过监管部门统筹规划的方式,规划我市烟花爆竹零售店布点情况,能优化和改善我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布局,同时合理规划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是有利于经营单位更好地管理和经营,能进一步规范我市烟花爆竹经营秩序。
三、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
3.《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安监总局第65号令);
4.《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
5.《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原粤安监〔2014〕44号)。
四、文件的制定程序说明
(一)我局梳理、研究了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对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确立编写原则;调研了连州市、清城区等相邻县(市/区)烟花爆竹布点规划情况,也向部分烟花爆竹零售市场较大的镇(街)咨询了解了有关情况后,编制了《办法》初稿。
(二)对《办法》初稿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分别于2022年8月征求各职能部门意见,并根据相关意见完善了《办法》,形成《办法》(征求意见稿),将于2022年9月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在英德市人民政府网开始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均回应;于2022年11月组织相关部门、镇(街)、人大代表、民盟、群众代表等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相关意见,形成《办法》送审稿。
(三)经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合法性审查,文件制定主体、制定程序、制定权限和内容合法。已进行规范性文件论证,对文件起草的必要性、合法性、可行性均符合要求。组织进行集体讨论,决定予以通过。
五、主要内容
《办法》由规划原则、规划数量、规划条件、规划实施、其他要求和附件(英德市烟花爆竹零售店数量规划表)组成。
(一)布点规划原则
明确我市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审批规划。
(二)布点规划数量
综合考虑各镇(街)的人口分布、城区特点、地域面积和风俗习惯等各类因素,以及我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市场现状,在全市统筹规划烟花爆竹零售店70家。
(三)布点规划条件
为严格我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布点规划条件,优化和改善我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布局,明确了零售经营单位的安全条件。
(四)布点规划实施
明确了《办法》由市应急管理局和各镇(街)组织实施,及《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领要求和大致流程。
(五)其他要求
规范了零售经营单位申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后的经营行为,对零售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配送管理等提出了要求,并要求镇(街)每年统一规划本辖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换证工作,明确了《办法》实施日期及有效期。
(六)附件
按镇(街)规划分配好烟花爆竹零售店数量。
《办法》自2023年2月1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3年,自2023年2 月11日起至2026年2月10日止。
解读人:邓本烈、詹立强
英德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