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就卢元帮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一案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案由:
卢元帮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时间:2024年04月11日(星期四)上午09:00时
听证地点:英德市英城街道光明路110号卫生行政大楼西(卫生监督所三楼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参加听证会人员必须遵守听证纪律,服从会场秩序安排。
特此公告!
英德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