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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英德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4-02-28 15:26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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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就业困难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我局制定了《英德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英德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3日


  英德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完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支持体系,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按有关规定落实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就业困难人员管理台账,实行分类管理、分级服务,落实帮扶措施。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认定程序做好认定工作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以自愿申请为原则。各镇街应严格按照《广东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人员范围和认定程序对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进行受理和审核,不得增设其他无关证明(材料)。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平台)接到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材料齐全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核实相关情况并在辖区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无异议后在《广东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印章,于3个工作日内报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对材料不齐全的,受理的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平台)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材料。经补正后材料仍不齐的或初步审查不符合条件或公示有异议并经核实的,应报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处理。对审核认定未通过的,在《广东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上注明原因,出具《不予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告知书》,并由受理初审部门依法送达本人。

  (二)建立实名制台账强化服务管理

  加强日常管理。各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平台)应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实名制台账,实行分类管理、分级服务。建立健全定期联系和跟踪服务等工作制度,加强日常调查走访、不定期抽查,了解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状态及家庭收入变动等情况并安排专人对台账及时更新。

  (三)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实施人员动态管理

  开展定期审验。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平台)须每月通过电话、走访、相关业务系统信息比对等方式对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身份审验。经审验,对满足退出机制相关规定条件的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及时向作出认定的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告,取消其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对长期联系不上且难以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身份审验的人员,可依照退出机制第10种情形的规定取消其就业困难人员身份。

  已经取消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的人员再次提出申请并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重新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四)加大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力度落实政策帮扶

  开展政策宣传落实帮扶措施。结合对就业困难人员日常跟踪回访情况,通过服务窗口、政府网站、电话联系、手机短信、微信、派发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同时,要积极深入基层组织开展政策宣传宣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并主动协调联合社区(村委)等基层机构共同做好宣传工作,提高政策服务的知晓度。

  对认定2个月后仍未实现就业且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各镇街可针对本地就业困难人员的实际情况和就业需求,根据有关规定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通过公益性岗位优先予以安置,帮助实现就地就近就业,按规定落实补贴政策,发挥公益性岗位的兜底帮扶作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镇要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实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和就业援助工作任务,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各街、镇要指定专人负责,制定细化相关工作方案,压实各项工作责任。

  (二)加强统筹安排。各街、镇要加强工作统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各项服务更细致、更贴心、更有效,确保各项措施操作性强、群众受惠。

  (三)加强协同联动。各地要主动协调联合社区(村委)等基层机构共同做好宣传工作,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并及时将相关台账材料报送市人社局。

  四、其他事项

  本方案实施后,国家、省或市有新的规定的,从其规定。

  请各地于2月28日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通过粤政易报送英德市人力资源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吴华鑫,联系电话:0763-2280284。

  

        附件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3:英德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指南.pdf

  

                      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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