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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英德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扶持企业发展的通知
  • 2020-02-26 17:15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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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英德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扶持企业发展的通知

英府〔202019


各镇人民政府、英城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各工业园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清远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支持和推动各类企业落实好疫情防控责任,支持企业渡过难关,保障中小企业健康平稳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清远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措施

       近日,中央、省、清远市相继印发了一系列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文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各镇街、各部门要深刻认识企业复工复产对我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坚定信心,同舟共济,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动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真正落实落细、各项政策措施尽快惠及企业,全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实现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工作两不误。

       二、全力以赴帮助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1.切实加强对企业复工复产防疫工作的指导。各镇街和工业园区要树立主人翁意识,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指派专人对企业在筹备防护物资、完善防疫设施设备、落实防控措施等方面进行指导,使企业早日达到复工复产条件[牵头单位:各工业园区、各镇(街)]

       2.切实帮助企业尽快全面复产。各镇街和工业园区要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分类分期分批组织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和工程建设项目复工复产。要实施“一企一策”帮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返岗、防疫物资保障、企业用电、用水、原材料供应等疫情防控和生产要素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尽快全面恢复生产能力。[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街)、各工业园区]

       3.切实支持企业做好防护工作。支持企业做好职工健康管理,鼓励规模以上企业设立集中隔离点,并指派专人指导隔离点设置、消毒、卫生管理等工作。在各镇(街)、产业园区设立集中隔离点,对不具备自行设置隔离条件的中小企业和工程建设项目单位,由各镇(街)、产业园区按照轻重缓急妥善集中安排。[牵头单位:各镇(街),各工业园区]

       三、多渠道帮助企业降低运营成本

       4.实施劳动用工补贴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按照省、清远市及英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通知精神落实相关疫情防控责任的生产性企业,本文印发之日起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企业新招用员工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1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按每人200元/月标准给予企业招工补贴,每人可享受一次(最多不超过1000元),每家企业最高补贴20万元。[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财政局]

       5.减免税费。对纳税人因疫情影响发生重大损失、纳税确有困难的,依法合理予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文化旅游、餐饮、住宿、批发零售、物流交通等企业在防控疫情期间产生的直接损失或增加的相关防控费用,可以纳入成本费用核算。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6.租金疫情期间,受疫情影响较大不能正常经营的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民营承租者,免收其2020年2、3、4三个月的租金。[牵头单位:市国资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

       7.税费缴纳疫情防控期间,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企业,依法准予延期申报;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积极引导企业依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交,期间不加收滞纳金;未按时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申报缴款、待遇申领等业务的用人单位,允许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延长期间待遇正常享受。[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四、千方百计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

       8.降低融资成本。积极支持和协助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向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申请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和中央财政贴息补贴。各金融机构要全力支持全市疫情防控融资需求,发放专项项目贷款,降低利率水平并确保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水平。对符合条件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以及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突出的其他卫生防疫、医药产品等企业(工信、财政等部门需审核确认)的2020年新增贷款部分,财政部门按照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予以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9.加强信贷纾困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生产制造业、物流运输、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旅游等行业的企业,全力做好纾困工作。各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因疫情面临还款困难的企业,予以展期、续贷、减免逾期利息等帮扶,妥善安排还款方案,直到“一级响应”解除为止。[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10.加大技改支持。在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中设立专题对在2020年1月10日至6月30日期间,因防控疫情工作需要而扩大产能或实施技术改造,以及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临时转产生产符合卫生标准,纳入国家省、市和县(市、区)物资调拨或产生实际销售的防护用品的工业企业给予优先奖励补助(主要采用事后奖补方式,对其车间升级改造及新增设备投资部分按不超过20%比例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对象不受项目实施规模限制,未及时办理备案登记的项目,可在完成投资生产后补办技改备案手续。[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1.加大科技应急攻关支持。对获得科技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2020年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科技攻关应急项目支持的项目,按国家、省支持金额的50%给予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30万元。支持企业或企业联合医疗机构开展应急科技攻关,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研发、生产抗新型冠状病毒药品、诊断设备等的研发项目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20万元,以上扶持资金在科技创新驱动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五、积极开展“暖企”行动

       12、建立解难纾困联席会议制度,为企业开辟直通渠道。建立市级企业解难纾困联席会议制度,由市领导担任召集人,市直相关部门、各工业园区、相关镇街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作为召集牵头单位,负责收集各园区、各镇(街)报来的企业诉求。联席会议每周召开一次,主要听取各部门落实惠企政策的落实情况汇报,研究解决企业在复工复产以及疫情期间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对较多企业普遍反映的共性问题制订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牵头单位:市委市府办]

       13.建立一对一的沟通联系机制,为企业提供有温度的服务。充分发挥镇街、工业园区联系服务企业作用和优势,建立一对一的“暖心”服务机制。镇街、工业园区指定每位班子成员定点联系一家企业,作为该企业复工复产服务专员。建立服务专员与企业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沟通机制,每天深入企业调研了解复工复产、项目建设、生产经营情况,收集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对涉及多部门、情况较复杂、解决难度大的问题,及时提交联席会议进行研究讨论。[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4.建立“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优质迅捷的政务服务。疫情防控期间,对具备开工、续建条件的项目,加快优化项目审批流程,鼓励线上办公,实行特事特办、加快审批,争取尽快开工建设。对有产能、有订单,具备生产条件,并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企业,可以先生产再走程序,同步进行。对涉及疫情防控的项目立项、建设施工、生产经营、交通运输等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开辟应急审批“绿色通道”。凡企业提出申请,审批部门不受工作时间和现行程序限制,即来即办,并指派专人全程代办或上门服务,快速高效办理完成相关手续。简化政府采购程序,对于疫情防控所需的采购项目,可按紧急采购项目执行,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优先向复工复产企业直接采购。[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15.建立交流平台,为政企信息资源共享搭建桥梁。充分发挥互联网快捷沟通优势,建立完善政企交流平台,及时回应中小企业诉求,及时为企业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办理各项手续等提供咨询和指导,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推动信息资源共享,为企业之间搭建资源对接、渠道共享的桥梁和纽带,帮助企业及时获取所需的企业产品、服务等信息,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资源,广泛发动一切可发动的力量,全力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服务和保障。[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本通知执行期为本文下发之日起至疫情解除后的三个月内。



英德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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