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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英德市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0-07-14 14:54
  • 来源: 英德市委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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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英德市

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英府办〔202013


各镇人民政府、英城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英德市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十五届六十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卫生健康局反映。


                                                       英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9日


英德市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

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9〕18号)精神,为加强我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县域医共体)建设,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

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强基层为重点,以让群众不得病、少得病和就近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为目标,系统整合升级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创新医疗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有效建立以健康为中心、防治结合的市镇村三级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新体系,有效解决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2020年6月,全面开展县域医共体建设。到2020年底,初步建成1个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服务优质、有效运行的县域医共体,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基层病床使用率达到85%左右,基层就诊率达到65%左右。

到2022年,县域医共体功能形态更加健全完善,运行管理更加优质高效,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分级诊疗便捷有序,健康管理精准实施,财政保障和医保支付可持续,县域内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得到合理控制,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健康服务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工作原则。

  1.政府主导,整合资源。强化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加强顶层设计,协调整合、优化配置市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推动人、财、物的统一和集中管理,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和医疗卫生人才下沉到基层,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

  2.健康优先,医防融合。坚持以健康为中心,将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效融合,加强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健康管理,形成医防同向激励机制,实现居民全方位健康管理。

  3.“三医”联动,创新机制。坚持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统筹加强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和保障可持续性的运行机制,创新医疗卫生健康监管方式,落实县域医共体经营管理自主权,激发运行活力和发展动力。

  二、建设内容

    (一)政府主导建设县域医共体。政府是县域医共体建设的责任主体,根据地理位置、服务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服务能力等情况,整合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建设县域医共体。选定市人民医院为医共体总医院,与其他市直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组成县域医共体,医共体内实行行政、人员、财务、质量、药械、信息等六个方面统一管理,各级医疗机构紧密合作,全面开展医共体建设工作。

    (二)县域医共体的管理模式

    1.成立县域医共体管委会。管委会主任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成员由卫生健康、组织、编制、宣传、发改、财政、人社、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医疗保障等部门组成。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健康局局长担任。

    2.成立英德市医共体总医院。选定英德市人民医院为医共体总医院,实行由总医院和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理事会制度。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4名、理事24名,由医共体内医疗机构推荐组成。理事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医院,办公室主任由理事会聘任。

(三)县域医共体职责分工

1.县域医共体管委会职责。作为县域医共体的决策机构,统筹县域医共体建设,承担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总体规划、运营方式、考核评价等工作,明确建设目标和工作任务,并协调推进人事、薪酬、医保支付、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各项改革措施。

2.医共体总医院理事会职责。理事会负责制定理事会章程,研究解决县域医共体内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理顺各类关系,促进人员、业务、财务、资源、药品、绩效考核统一管理,实行财务核算、薪酬分配、重大项目实施、大额资金使用等集体议事制度。各成员单位的财政补偿政策和政府投入方式不变,医疗收入和医保结余资金在成员单位之间的分配由理事会制定方案,报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施。负责建立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制定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差异化服务、大型医疗设备共享和检查结果互认的具体制度和措施;规范各种业务管理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医疗服务流程,实现业务管理资源的共享;根据需要对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的人员进行调配。负责审议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的“三重一大”项目,并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

3.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职责。

    1)市人民医院职责:作为县域医共体总医院,负责构建县域医共体内分工协作机制,组织成员单位共同制定双向转诊、重点专科(科室)对口扶持、人员带教与培训、检查检验绿色通道、临床会诊和远程会诊等工作细则。承担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开展各专科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医疗技术和常规诊疗技术。承担对医共体内所有下一级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负责接受下级医院上转病人,并及时处置。负责组织县域医共体日常例会、工作信息和数据的收集和汇总。提升医疗服务技术水平,控制向外转诊率,负责本区域医共体内确实无法诊治的疾病出具转诊单向市外三级以上或专科医院转诊工作,发挥好县级“住院守门人地位”作用。负责提供下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进修、培训工作,加大对口帮扶支持力度,通过合作帮扶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水平。

    (2)其他市直公立医院职责:市中医院、市妇计中心、市慢病医院等专科服务能力较强的医院,要发挥特色优势,与上级医院或县域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建立中医诊疗、康复理疗、产科、儿科、皮肤科等专科联盟,县域医共体内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形成一体化服务。

    (3)镇卫生院职责: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认真落实基层首诊。承担常见多发病诊疗和慢性病管理,开展部分常规诊疗技术和康复、护理等治疗。负责接收上级医院根据需要下转的手术后、慢病康复病人的后续治疗。进一步完善乡村卫生服务和管理一体化。负责宣传引导患者在医共体内就医,提升县域内住院率。

    (4)村卫生站职责:承担基层常见病和多发病的一般治疗以及有序转诊工作,配合乡镇卫生院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加快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建设。市人民医院要抓住广东省人民医院帮扶契机,通过专科共建、临床带教、业务指导、远程诊疗、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作等方式,提升医疗质量和技术水平。要选送骨干医务人员定期到省人民医院研修培训。

(二)加强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县域医共体内,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计中心、市慢病医院等县级医疗机构要通过人才、技术、资源等下沉,逐级帮扶带动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实现县域医共体服务能力的整体提升。总医院要统筹加强成员单位软硬件能力建设,按照满足当地常见病、多发病诊治需要,以急诊急救、全科医疗、儿科、康复、护理和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等为重点,服务能力逐步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加强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原则上每个行政村都有1个规范化村卫生站。

(三)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省级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19〕25号)和省、清远市医疗保障部门对建设医共体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实行“六统一”管理。县域医共体实行行政、人员、财务、质量、药械、信息系统六个方面统一管理。统一行政管理:总医院对各成员单位实行一体化管理。县域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法人资格、机构性质、职工身份、投入保障保持不变,功能定位与职责任务不变。在市人民医院加挂“英德市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牌子,其他成员单位加挂“英德市医疗卫生共同体XX分院”牌子。统一人员管理:县域医共体内部人员由总医院统一招聘、培训、调配和管理。统一财务管理:县域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财务实行单独设账、独立核算,总医院内部资产、资金、收支、内部控制等财务管理制度统一。财政投入资金及时拨付县域医共体,按规定的资金用途安排使用。统一质量管理:县域医共体内部规章制度、技术规范、质量控制、绩效考核、环境卫生、医疗废物等管理执行统一标准,总医院承担各成员单位的医疗质量监管,统筹使用医共体内部床位、号源、设备,逐步实现县域医共体内医疗质量同质化。统一药械管理:县域医共体内统一药品、耗材目录,实行药品、耗材统一采购和配送,在省市级采购平台设立唯一药品(西药、中成药)、耗材采购账户,以集团为单位在药品采购平台自行议价,平台货款统一支付,县域医共体各成员单位的制剂可在医共体内部流通使用。统一信息系统建设:整合县域医共体内部各成员单位信息系统,统一运营维护,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建立会诊、影像、心电等远程诊断中心。

    (五)建立统一的诊断评价机制。建立影像诊断中心、会诊中心、心电诊断中心、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实现大型设备检查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统一质控。影像诊断中心以远程医学影像为手段,负责区域影像的诊断工作;心电诊断中心负责基层医疗机构静态和动态心电的远程会诊工作;检验中心负责县域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除门诊、急诊以及常见检验以外的临床检验工作,建立临床检验绿色通道;消毒供应中心负责医共体内成员单位医疗器械的清洗、包装、消毒灭菌和供应工作。县域医共体内实行影像、心电、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六)建立密切服务贯通机制。围绕乡镇居民看病就医问题,在专家资源下沉基层、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药品供应保障、医保补偿、双向转诊、优化公共卫生服务等六个方面实现上下贯通,有效缓解基层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1.专家资源上下贯通。促进县镇医务人员双向流动顺畅,县管镇用,实现乡镇居民在乡镇卫生院可以享受到县级医疗专家服务。

2.医疗技术上下贯通。统一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推进服务同质化,保障乡镇居民在乡镇卫生院能看得好病,解决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Ⅰ、Ⅱ类手术等问题。

3.药品、耗材保障上下贯通。总医院建立医共体中心药房,医共体内所有医疗机构统一药品、耗材采购供应、药款支付和药事服务,保障乡镇卫生院药品有效供应和合理使用。

4.双向转诊上下贯通。全面落实《英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英德市建立和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英府办〔2017〕45号),畅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基层医疗机构将需要转诊的患者,根据病人自愿原则,及时上转牵头医院或专科服务能力强的医院,安排专人跟踪负责。疾病康复期,顺畅下转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

5.公卫服务上下贯通。融合疾控、妇幼保健和慢性病等公共卫生资源,实现医防融合,让乡镇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可以享受到优质的妇幼保健、慢病管理、计划免疫等公共卫生服务。

  (七)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共体要统筹调配力量,利用县域医共体内技术资源共享优势,将总医院专科医生作为技术支撑力量纳入家庭医生服务团队。落实家庭医生团队的激励机制,开展履约考核,调动家庭医生团队积极性。加强全科医生培养,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扩大签约覆盖面,进一步完善签约服务模式,提高签约服务质量。

(八)强化健康服务。县域医共体要立足实际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积极组建健康管理与服务团队,着力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合理调配相关资金,根据城乡镇疾病谱,因时制宜加强对服务区域群众健康教育、疾病前期因素干预,指导群众增强健康常识,合理膳食,科学运动,保持心态平和,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尽量不得病、少得病。优化重点人群健康体检,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扎实做好基层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健康管理和计划免疫工作,重点加强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患者等健康管理。县级公共卫生机构要做好技术指导、培训和业务管理,推动县域医共体内实现疾病三级预防和连续管理。  

(九)加强中医药服务。将中医药服务全面融入到县域医共体的整体医疗服务,构建中医药服务综合平台,集团内中药饮片统一招标采购,使之与现代健康理念相融相通,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疾病治疗、病后康复、治未病中的独特作用。整合县域医共体内部中医药资源,挖掘和拓展中医药服务潜力,提高县域中医药医疗服务能力。强化市中医院的县域中医药服务龙头作用,加快建成县域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康复、人才培养、适宜技术推广和中医药文化宣传基地。加强中医馆建设,集中开展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一体化中医药服务。

  (十)加强综合监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对县域医共体实施综合监管,落实县域医共体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其建设运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医保支付、医院等级评审、评优评先、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总院长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挂钩。建立对县域医共体负责人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各成员单位医疗服务、医疗质量与安全、公共卫生服务、医德医风建设等各方面的监管。

四、政策保障

(一)落实财政投入。根据县域医共体建设发展需要,依据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助政策,按原渠道足额安排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的补助资金,保障其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公共卫生服务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以及落实中医院投入倾斜政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县域医共体统筹管理和使用。(市财政局负责)

(二)发挥医保经济杠杆作用。建立医保基金以医共体为单位实行“总额预付、结余留用、合理分担”制度,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引导县域医共体内部形成顺畅的转诊机制,促使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局负责)

    (三)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县域医共体内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制分别核定,由县域医共体统筹使用。县域医共体人员实行全员岗位管理,按照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人岗相适的原则,实现合理轮岗、统筹使用。着力推动县域医共体医务人员合理有序流动,重点要下沉到镇、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完善镇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强化村医进修培训,完善村医薪酬收入和养老保障等政策,稳定村医队伍。(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负责)

(四)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绩效管理”。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逐步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有利于人才下沉和县域医共体持续发展的薪酬制度。医务人员收入由县域医共体自主分配,以岗位为基础,以绩效为核心,打破单位、层级和身份区别,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并与药品、耗材和检查检验收入脱钩,调动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的内生动力。鼓励对县域医共体及其成员单位负责人实施年薪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负责)

(五)加强绩效评估。建立完善监测评价制度,重点监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医保基金使用、公共卫生任务落实等方面的情况,加大县域内住院率和基层病床使用率、基层诊疗量占比、双向转诊数量和比例、慢性病患者健康改善以及医保基金县域内支出率、医保基金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落实情况等指标的权重。评估结果与医保支付、医院等级评审、评优评先、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挂钩。(市卫生健康局负责)

五、实施步骤

(一)试点阶段(2020年1月—2020年2月):选定市人民医院与大站镇卫生院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制定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组建县域医共体建设的组织机构。

(二)推进阶段(2020年3月—2020年12月):按照实施方案逐步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完善县域医共体相关政策、制度,逐步落实各项保障措施,逐步实行行政、人员、财务、质量、药械、信息系统六个方面统一管理。分三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建立影像诊断中心、会诊中心、心电诊断中心、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实现大型设备检查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统一质控。第二阶段:实行信息、行政、药械统一管理。第三阶段:实行财务、人员统一管理。

(三)总结阶段(2021年1月—2021年12月):对县域医共体建设进行阶段评估,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调整完善相关政策,不断促进县域医共体建设良性发展。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县域医共体建设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设健康英德的重要抓手和重要内容。市政府成立县域医共体管理委员会,统筹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协调解决运行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顶层设计,完善配套政策,创新体制机制。

(二)落实部门职责。组织、编办、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细化责任清单,统筹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确保取得实效。

(三)健全督导评估。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指导和督促,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以基层就诊率、县域住院率和服务能力等为核心指标的县域医共体绩效评价体系,强化评价结果应用。

(四)做好舆论宣传。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大对开展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逐步转变就医观念和习惯,凝聚社会共识,为此项改革平稳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三方权责清单

          2.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评价标准和评价

           指标体系



附件1

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三方权责清单

一、县级政府权责

(一)政府主导

1.县级政府对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负总责,建立管理委员会协调推进。坚持政府主导,根据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结构与布局,有序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落实财政投入,保障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

(二)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

2.负责县域医共体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实施、收支预算等。

3.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等。

4.整合信息系统,实现县域内医疗卫生信息系统融合和信息共享。

(三)建立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5.指导县域医共体加强党建工作。落实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6.指导县域医共体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

(四)制定区域医疗卫生规划

7.整合、优化县域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和资源配置,合理调整不同类型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规模。

(五)落实财政投入

8.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财政投入政策及标准不变。

9.县域医共体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鼓励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及其成员单位负责人实行年薪制。

10.突出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保障其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公共卫生服务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以及对中医药的投入倾斜政策。

1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县域医共体统筹管理和使用。

(六)改革人事薪酬分配制度

12.县域医共体内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制分别核定,由县域医共体统筹使用。落实县域医共体用人自主权、对成员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权。医务人员在县域医共体内合理有序流动、下沉基层。完善镇村一体管理,探索实施村医统招统管村用。

13.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一类财政供给、二类绩效管理。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逐步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有利于人才下沉和县域医共体发展的薪酬制度。医务人员收入由县域医共体自主分配,以岗位为基础,以绩效为核心,打破单位、层级和身份区别,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

(七)县域医共体负责人任用

14.按照公立医院和事业单位负责人管理相关规定,选拔任用县域医共体负责人。

二、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权责

(一)县域医共体监管

1.负责县域医共体监管与评价工作,落实县域医共体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2.科学规划、协调、监管县域医共体建设,形成错位发展、优势互补、适度竞争的格局。

3.落实县域医共体在人员管理、内设机构和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等自主权,以及基层医疗机构负责人任命权。

(二)公益性监管

4.县域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功能定位履行情况。

5.政府指令性公共卫生任务执行情况。

6.县镇一体化、镇村一体化管理执行情况。

(三)执业与行风监管

7.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法执业情况。

8.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情况。

(四)医疗质量和安全监管

9.按照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和安全监管。

10.临床路径管理执行情况。

11.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等合理使用。大型设备使用监督评估。

(五)运行监管

12.县域医共体预决算执行情况,监管纳入财政管理的预算资金、上级项目资金、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等。监管定期财务报告和内审制度执行情况。

13.医疗服务价格、医疗护理服务等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执行情况。

14.药品耗材设备采购,药品回扣等行为。

15.转诊病种的分级收治与双向转诊执行情况,群众满意度、县域内住院率等指标。

(六)人事管理监管

16.县域医共体人员聘用、人才引进、任命等事项,实行备案制。

(七)公共卫生服务监管

17.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执行、资金使用情况。

18.组织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县域内公共卫生服务效果进行评价。

三、县域医共体权责

(一)功能定位

1.法人地位。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原有机构设置和机构名称不变,法人资格不变。县级中医院法人资格保持不变。

2.职工身份。成员单位职工身份不变,原有的财政供给渠道不变。

3.建立县域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定期协商的议事决策制度。

(二)运行管理

4.行政、人员、财务、质量、药械、信息系统六个方面统一管理。

5.制定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内部流程与规范,使群众就医便捷有序。建立转诊病种目录,加强转诊质量管理。

6.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7.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群众健康管理精准个性化实施。

附件2

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评价标准

和评价指标体系


一、县级政府权责

(一)政府主导

1.县级政府对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负总责,建立管理委员会协调推进。坚持政府主导,根据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结构与布局,有序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落实财政投入,保障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

(二)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

2.负责县域医共体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实施、收支预算等。

3.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人事薪酬制度改革等。

4.整合信息系统,实现县域内医疗卫生信息系统融合和信息共享。

(三)建立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5.指导县域医共体加强党建工作。落实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6.指导县域医共体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

(四)制定区域医疗卫生规划

7.整合、优化县域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和资源配置,合理调整不同类型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规模。

(五)落实财政投入

8.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财政投入政策及标准不变。

9.县域医共体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鼓励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及其成员单位负责人实行年薪制。

10.突出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保障其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公共卫生服务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以及对中医药的投入倾斜政策。

1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县域医共体统筹管理和使用。

(六)改革人事薪酬分配制度

12.县域医共体内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制分别核定,由县域医共体统筹使用。落实县域医共体用人自主权、对成员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权。医务人员在县域医共体内合理有序流动、下沉基层。完善镇村一体管理,探索实施村医统招统管村用。

13.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一类财政供给、二类绩效管理”。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逐步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有利于人才下沉和县域医共体发展的薪酬制度。医务人员收入由县域医共体自主分配,以岗位为基础,以绩效为核心,打破单位、层级和身份区别,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

(七)县域医共体负责人任用

14.按照公立医院和事业单位负责人管理相关规定,选拔任用县域医共体负责人。

二、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权责

(一)县域医共体监管

1.负责县域医共体监管与评价工作,落实县域医共体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2.科学规划、协调、监管县域医共体建设,形成错位发展、优势互补、适度竞争的格局。

3.落实县域医共体在人员管理、内设机构和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等自主权,以及基层医疗机构负责人任命权。

(二)公益性监管

4.县域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功能定位履行情况。

5.政府指令性公共卫生任务执行情况。

6.县镇一体化、镇村一体化管理执行情况。

(三)执业与行风监管

7.县域医共体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法执业情况。

8.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情况。

(四)医疗质量和安全监管

9.按照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和安全监管。

10.临床路径管理执行情况。

11.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等合理使用。大型设备使用监督评估。

(五)运行监管

12.县域医共体预决算执行情况,监管纳入财政管理的预算资金、上级项目资金、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等。监管定期财务报告和内审制度执行情况。

13.医疗服务价格、医疗护理服务等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执行情况。

14.药品耗材设备采购,药品回扣等行为。

15.转诊病种的分级收治与双向转诊执行情况,群众满意度、县域内住院率等指标。

(六)人事管理监管

16.县域医共体人员聘用、人才引进、任命等事项,实行备案制。

(七)公共卫生服务监管

17.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执行、资金使用情况。

18.组织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县域内公共卫生服务效果进行评价。

三、县域医共体权责

(一)功能定位

1.法人地位。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原有机构设置和机构名称不变,法人资格不变。县级中医院法人资格保持不变。

2.职工身份。成员单位职工身份不变,原有的财政供给渠道不变。

3.建立县域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定期协商的议事决策制度。

(二)运行管理

4.行政、人员、财务、质量、药械、信息系统六个方面统一管理。

5.制定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内部流程与规范,使群众就医便捷有序。建立转诊病种目录,加强转诊质量管理。

6.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7.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群众健康管理精准个性化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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