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清远市委和英德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保基本、可持续、全覆盖原则,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强化创新思维,提高效率意识,持续深化医疗保障重点领域改革,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一是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2021年组织党史集中学习36次,开展传承“红色基因”,筑牢“红色初心”活动9次,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跟着电影学党史”活动8次,唱红歌活动7次,开展“自学周”活动23次。开展学考活动1次、知识竞赛1次。顺利完成“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民生项目2项,微实事6项。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二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制度。2021年组织集中理论学习46次,上专题党课5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3次,提高了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增加了局机关党支部活力和凝聚力。三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21年,召开廉政教育专题学习会10次,“面对面”开展“集中+单独”形式的节前廉政谈话、任前谈话、日常谈话22次,接受谈话75人次,党员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不断提高。四是认真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及时合理处置涉及医保领域的舆情、信访及群众的诉求,并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使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做到入情入理、潜移默化,确保问题化解在基层一线。五是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对照巡察办2021年6月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围绕责任落实、问题清零、主要措施、整改成效及问题不足等方面深入开展自查,持续巩固医保局巡察整改成果。 (二)努力推动乡村振兴。2021年以来,救助城乡困难群众14.85万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4000多万元,资助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1733人参加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困难群众病有所医得到有效保证,有效防止了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三)持续深化医疗保障改革。一是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全市34家定点医疗机构已上线省内、跨省联网结算平台。成为清远市辖区内首个实现全部医疗机构接入异地结算平台的县级行政区。二是在定点医疗机构按病种分值结算办法的基础上,按照“总额控制、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医保基金支付方式,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和良性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推进“4+7”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落实药品采购和4+7扩围任务413个品规;落实人工关节、冠脉支架等多个高值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四是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于今年3月在我市顺利上线,为在我市看病就医的参保人提供了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
(四)着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一是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活动13场,发放宣传资料68000多份、宣传海报3.5万多张、宣传小礼品1.7万多份,营造了人人参与维护基金安全的浓厚氛围。二是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了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实施行政处罚3宗,予以处罚26万余元,追回医保基金74万余元。敦促医疗机构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447万余元。
(五)认真做好疫情救治保障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医保局“两个确保”和省医保局“五个全面”的精神,全面保障我市的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统筹协调医保资金,落实疫苗及接种费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救治保障工作。
(六)努力推动基本医疗保险扩面提标。2021年,完成基本医疗保险总参保人数为108.2万,超额完成清远下达的任务。于9月26日召开动员大会,对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目前全市的征收工作高效有序推进中。
二、存在问题
2021年度,我市医疗保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深化经办机构的改革不到位。受客观因素影响,医保部门至今未能实现对具体经办业务的承接,经办业务目前仍然委托社保部门开展,导致医保业务链条总体上处于分割状态,没有形成统一高效的管理体制。
(二)执法队伍人手不足问题突出。英德辖24个镇(街),有医药定点机构近700家,监管对象众多,监管任务繁重。但市医疗保障部门只有行编人员8名,执法人员不足与监管任务繁重的矛盾突出。尤其是《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自2021年5月1日施行后,对监管工作的要求必然更加高更加严,以市医疗保障部门现有的工作队伍力量,显然难以保证有效监管。
(三)医保征缴扩面空间有限。受个人缴费金额逐年增高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政策等因素影响,部分家庭出现家庭成员选择性参保的现象,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扩面工作面临较大压力,可拓展空间有限,筹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我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的一年,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市政府领导靠前指挥、部署有力,得益于清远市医疗保障局的科学指导、大力支持,得益于医疗保障局全局干部职工的团结奋战、精准实施,得益于各镇(街)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广大市民大力支持、积极配合。2022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努力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2年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抓好医保扩面征缴工作。坚持全覆盖,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主动向群众做好参保宣传工作,加快推进扩面征缴工作,做到应保尽保,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障覆盖面。
(二)推进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城乡一体化。全面落实省、清远市关于推进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城乡一体化的决策部署,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建立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制度,增进民生福祉,推动英德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持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着力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需求,增强医疗保障服务供给能力,实现医保发展目标,保障医保的良性运行。
(四)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团采购。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充分发挥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在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按照省和清远市的部署,通过完善采购模式、推进政策协同、强化采购行为监管,构建竞争充分、价格合理、规范有序的供应保障体系。
(五)加强医保基金监督管理。一是健全制度机制、畅通举报渠道、配齐配强执法力量、创新执法方式、强化监督检查,在制度框架内加强基金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有关机关,努力营造举报有奖励、违规必惩处的良好社会氛围,持续保持打击违法违规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高压震慑态势;二是建立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形成部门联合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的工作合力,对涉及公立医疗机构和公职人员涉嫌欺诈骗取医保基金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三是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重点加强对医保基金监管人员、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医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及时提醒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六)推进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一是按照国家、省和清远市关于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部署,提升医保公共服务的公平性、便捷性,进一步适应流动人口的参保信息查询、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等医保服务需求,让百姓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二是继续做好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工作,实现医保业务之间的数据贯通,实现全国共用一个标准、共享一个数据池。
英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