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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德市民政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 2024-02-18 09:07
  • 来源: 广东省英德市民政局
  • 发布机构:广东省英德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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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我市民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推动民政领域“五大工作体系”,积极履行民政工作职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民政工作稳步推进。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今年从八大方面发力,全力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健全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建立健全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优化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适度扩大救助范围,加快低保和支出型家庭认定工作。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对暂不符合救助条件但生活仍存在困难的群众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系统,防止大规模致贫返贫情况发生。截至2023年11月,我市已认定低保边缘家庭有442户,1210人。进一步做好临时救助工作,充分发挥临时救急解难的作用,对于群众遇到紧急性生活困难的,优先实行先行救助,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截至目前,我市临时救助共救助150人次,金额47.48万元。

  (二)全力推进落实英德市“十件民生实事”。今年,经市十六届人大会议投票产生了我市十件民生实事,涉及民生领域的就有两项,一是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基本生活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水平。2023年的城市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比上年增长3.5%,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比上年增长5%,有效地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提标资金补发工作将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二是深化推进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序推进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根据清远下达我市2023年居家适老化改造任务470户,其中民政局300户,残联170户。目前民政局已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302户改造任务;残联年度无障碍改造60周岁以上老人无障碍改造完成257户,共改造559户,超额完成改造任务。县、镇、村三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情况。县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计已按施工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完成消防水池和室内装修修缮,并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共同组织验收,已通过采购配套了相应的中心场所活动设施,现委托第三方代理公司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第三方运营服务公司;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2022年选址基础上,制定了《英德市关于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实施方案》,由15个镇上报挂牌建设采购物资,已完成统计,目前正在准备走采购流程进行采购配套服务设施,在8月份完成挂牌,设备设施采购配备预计在11月底前完成,12月开展运营服务;村(居)养老设施与其他公共服务和福利设施共建共享,建立养老服务站,为辖区老年人提供日托、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综合养老服务,选定了具备建设条件的10个村(社区)开展养老服务站建设,将持续督促相关镇、村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站建设,目前7个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站已完成建设,3个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站处于收尾阶段,预计12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建设。对辖区内44个社区全面进行挂牌,后续根据各社区服务站开展服务需要配备相关活动设施,确保社区养老服务站100%挂牌建设。

  助力推动百县千镇万村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广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稳步提高兜底民生保障水平。2023年,我市城市低保标准由去年的877元/人/月提高至908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由去年的670元/人/月提高至704元/人/月,分别提升了3.5%和5%。城市特困标准由去年的1403元/人/月提高至1453元/人/月,农村特困标准由去年的1072元/人/月提高至1127元/人/月,均已达到低保标准的1.6倍。城乡低保标准差距进一步缩小,切实解决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二是优化养老机构床位结构,增加护理型床位。根据福利中心目前护理床位配置结构,采购100张护理床和50张护理气垫,并对97间老人房间进行坐厕改造,提升市福利中心养老护理床位占比。英西北区域性敬老院投入使用,新增护理型床位350张。全市现有备案登记民办机构7家,县级特困供养机构2家,共有养老床位1373张,护理床位1044张,护理床占比76%。

  (四)老有颐养,构建大养老体系。一是全面深入推进乡镇敬老院侧供给改革。英西北区域性敬老院工程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推进下,2022年积极完善附属工程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完善了房屋安全鉴定和消防安全评估,协调完善相关手续。经市政府同意,于2023年4月份启用运营,将英西十镇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安置搬迁到英西北区域性敬老院。2023年3月31日,英东五镇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全部转移安置到市社会福利中心。全市15家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全部转移安置到县级特困集中供养机构,完成了全市乡镇敬老院的撤并,完成了我市特困供养机构的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了特困集中供养人员的居住生活环境和服务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对养老机构监督管理。加强对养老机构安全、消防、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落实政策文件规定,对特困供养机构定期进行巡查,会同财务人员对特困供养机构专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三是推进消防安全审验备案工作情况。根据省、市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工作的批示精神,我局主动作为,对省通报的3家机构通过督促检查、约谈,落实消防整改,3家民办养老机构已全部完成整改,取得消防验收备案。乡镇敬老院消防审验备案工作,经市政府同意,英东5镇敬老院搬迁到市福利中心,英西10镇集中搬迁到英西北区域性敬老院,完成了乡镇消防整改,确保养老机构消防安全。

  (五)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根据清远市民政局安排,我市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2名,在3月份将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徐嘉慧送到清远儿童福利院集中供养,卢天娥在11月份送到清远儿童福利院集中供养。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已挂牌,目前正在修改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三定方案,完善机构编制。并对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一楼开展改造,增加临时监护和办公场所,提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能力。全面落实收养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收养登记工作及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力度。

  (六)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一是指导城东社区在2023年5月底完成了第一届居委班子成员的选举工作,选举出城东居委班子成员9人,监督委员会成员5人,并做好建章立制工作。二是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指导全市村(社区)100%成立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并指导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下设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作用;全面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机制,今年以来,共对78名拟任村(居)委干部资格联审,提高了村(居)委干部选人用人质量;推进“村民议事厅”建设和村民议事协商试点创建工作,建立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民主协商、一事一议”的村民协商自治模式。三是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各村(社区)将党的方针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内容,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白理事会、黄赌毒禁委会及新乡贤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及时纠正不良习惯和行为。

  (七)抓好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工作。一是组织筹备做好社会组织党委党员大会,目前已初定11月28日召开社会组织党委党员大会,按党章有关规定进行选举。二是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工作。全市现有社会组织423个,其中社会团体16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59个,这些社会组织在各行各业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三是做好清明期间祭扫服务和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实现“平安清明”“文明清明”。四是大力整改农村公益性生态公墓,进一步做好乡镇公益性生态公墓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八)促进慈善社工事业发展。一是搭建“社工+志愿+慈善”的基层治理模式,通过发挥社工驻村居优势,发动社区善者仁翁的爱心力量持续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支持。二是积极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组织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报名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提高我市专业持证人数及水平,目前我市有7家社工机构,共有登记注册社工352人。三是充分发挥“双百”社工力量。双百社工除了日常走访慰问、宣传政策等工作,还积极参与疫情防控、防汛、防诈等方面工作,协助各级政府做好各项兜底民生服务工作,有计划地为服务对象开展精细化、专业化服务,为更多有需要的群众、家庭、社区全力打通精准服务的“最后一米”。自“双百工程”启动以来,“双百”社工开展入户探访超过6.5万人次,累计建档42941人,累计开展个案318个、社区活动662场,发展志愿者4359名,累计连接社会慈善资源折算金额905391元,媒体报道199次。

  二、2024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抓好社会救助工作。充分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加强救助政策衔接、资源统筹、工作协同。健全社会救助标准调整机制,落实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稳步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保障水平。强化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加强与防止返贫检测机制有效衔接,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依托“双百工程”社工力量和村(居)社会救助协理员,提高主动发现能力,确保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

  (二)继续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科学谋划,积极争取上级和本级资金支持,加大投入,在2024年完成24个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00%建设运营服务,完成400户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推进村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长者饭堂”建设运营服务,在2024年底完成不少于60%的镇完成建设运营服务,推动本市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继续加强养老机构规范管理与指导,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全面健全老人信息及健康档案,全面落实公办养老机构物资定点采购模式,有效规避资金管理风险,督促养老机构管理走向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四)继续加强对村(社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不断提高村(社区)成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强化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监督水平。加强连江口镇联系沟通,指导连江口镇做好连樟经验提升相关工作任务。

  (五)继续做好社会组织和殡葬管理等事务工作。 一是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党建入章,推动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社会组织实现全覆盖,实现党建和业务融合发展,实现新登记的社会组织100%“党建入章”。二是继续加强对违规土葬等违法殡葬行为的打击力度,常态化抓好乡镇公益性生态公墓管理工作。

  (六)继续做好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一是做好英德市重大疾病关爱基金捐款活动的动员,宣传、组织,资金的收集,管理,医疗票据的核对,资金的发放等。二是继续做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工建设工作,督促各镇(街)务必重视社工回归岗位,熟悉社工业务,走访服务对象,建立相关台账,做到底数清晰、信息明确,确保社工站(点)正常开展业务,实现本辖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三是继续加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发动符合条件人员进行报考社工证。


  英德市民政局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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