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主要工作进展及亮点
(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方面
1.提升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我局认真执行《英德市优化政务营商环境三项制度(试行)》,在受理项目时落实首接负责制、否决报告制、限时办结制,实行专人跟踪、容缺受理、高效审批等工作要求。2023年以来,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56件,其中环境影响报告表55件,环境影响报告书1件;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41件;共核发排污许可证186张,注销排污许可证8家。
2.主动靠前,精准服务。充分运用“三线一单”成果,牢固树立“项目为王”“怎样才行”理念,主动靠前服务企业,安排专人主动对接企业,了解并解决项目存在的环保问题。我局每月至少2次到园区企业提供现场咨询服务,加快推进项目落地建设。2023年英德市(含省、清远市)共48个重点项目,其中26个项目完成审批,7个项目暂未报批环评,15个项目属豁免环评或不纳入环评管理。
(二)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方面
1.扎实推进蓝天保卫战。一是巡查发现我市住建工地、道路、矿山等扬尘污染及餐饮油烟问题共1157个,完成整改1156个,整改率99.91%;二是推动市内1家长流程和1家短流程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稳步建设,督促水泥行业企业落实SCR技改工程,目前8条生产线已完成SCR技改工程建设,均已通过专家组验收。开展涉VOCs排放企业分级管控和深度治理工作,对40家涉VOCs排放的企业开展实地调查并进行帮扶指导,督导企业有序推进问题整改工作,已完成5家VOCs重点监管企业均深度治理工作及35家涉VOCs排放企业的评级工作;三是对25家用车大户开展监管工作,完成11家用车大户企业入户检查工作,共计对56辆车进行尾气抽检;四是及时启动我市污染天气应急工作。2023年共启动61天不良天气应急管控;五是以英德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英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英德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进一步扩大我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六是按要求推进我市20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工作。纳入第一批清洁生产企业名单共13家,除3家企业停产外、延期等原因,10家企业已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工作并通过我局初审;纳入第二批清洁生产企业名单共7家企业,7家企业正在部署推进中。
2023年,有效监测天数357天,优良天数324天,轻度污染天数4天,无中度、重度污染天气,环境空气优良率为98.9%,PM2.5为24微克每立方米,其余指标均达到二级标准。满足年度考核目标要求。
2.全力打好碧水攻坚战。一是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完成英德市7个新划定和1个有调整的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工作;二是完成100km2以下重点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共排查78条河流(排查总长度2692km)和222个湖库。进一步复核入河排污口信息,并在系统上完成128个入河排污口信息的登记工作;43个问题入河排污口中,38个完成整治,完成率88.37%;三是完成滃江流域(岩下水库、门洞溪)污水治理配套工程建设,进一步保障滃江污水治理工程有效运行。同时加强国省考断面等水质监督。从2023年监测数据均值显示,我市国省考断面、水功能区断面以及重点水库水质达到2023年度水质目标要求;四是完成《英德市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及调整方案》专家评审工作,完成配套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调研工作。
3.推进净土保卫战。一是完成英德滃江流域稀土矿区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项目实施及验收工作;二是督导广东省英德市典型历史遗留矿区污染源管控项目(门洞村芋合笼地块)完工并完成实施阶段性验收工作;三是督导完成英德市硫铁矿化工厂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编制工作;四是指导15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案编制、论证工作,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日常随机抽查工作;五是配合上级完成3家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企业减排提标改造项目验收工作;六是督促并完成18个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4.全面推进农村环境整治。一方面,我局统筹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工作,明确年度任务指标及下达任务指标资金至各镇街,加强检查督导工作,定期通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并主动组织业务培训会,实地进行帮扶指导。目前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已达到80%以上,已满足2023年我市治理率目标要求。纳入省民生实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的11个村庄均已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率100%;另一方面,有序推动农村黑臭水体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2023年上级下达我市的2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及15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5.推进总量减排工作。我市202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任务为:化学需氧量100吨、氨氮10吨、氮氧化物4500吨、挥发性有机物(vocs)100吨。目前英德市上报国家减排系统的氮氧化物减排项目7个,VOCs项目1个。预计可完成上级下达的减排任务。
6.做好新污染物调查统计工作。按要求完成243家企业新污染物信息的调查统计及审核工作。
(三)环境监督管理方面
我局以岁末年初环境安全检查、汛期环境安全检查、节前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为切入点,结合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污染源日常监管和双随机抽查,不断提升执法成效,着力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2023年以来,我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775人次,日常检查企业740家次,双随机抽查排污单位和建设项目257家次,对检查发现的环境问题发出整改文书37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0宗,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1份、行政处罚决定书5份(其中2份为2022年案件),罚款金额合计40.1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宗。督促指导92家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同时,按要求组织开展2023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组织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1次。受理各类信访投诉765宗,办结746宗,19宗办理中。此外,积极配合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加强业务协调,强化与公检法等部门间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会商等沟通协作,共同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方面
我局持续跟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我市信访案件。一是交办的案件累计共23批次62宗案件(来电27宗,来信35宗),其中重点案件9宗,重复投诉25宗。已落实整改61宗,阶段性办结1宗,共责令整改38家,立案处罚13家。剩余自然保护区小水电站案件正由市水利局牵头按照省方案要求推进,计划于2025年底(44家)、2028年底(33家)两个阶段完成自然保护区小水电站清理退出工作;二是典型案例涉及我市的老虎岩生活垃圾填埋场,已完成填埋场积存渗滤液的清理工作。自2022年12月27日起,英德市全部生活垃圾转运至清远市绿能环保项目进行无害化处理,老虎岩填埋场不再接收生活垃圾。针对老虎岩填埋场部分地下水水质超标的问题,于2023年2月15日启用新建地下水监测井;三是反馈我市的2个个性问题。一方面,润田公司非法倾倒固体废物问题已应急协同处置完毕,共清理70552.8吨;另一方面,非法盗采稀土矿点修复问题,我市需完成39处3581亩非法盗采稀土旧矿点修复治理,现已完成治理验收4处(猴子栋、高丰围、养牛场、养鸡场)共550.03亩,基本完成治理13处共751.18亩,剩余22处共2279.44亩暂未完成治理工作。
(五)环境监测方面
我局全力做好环境监测工作,截至目前,一方面获得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有效数据约19841个;另一方面完成49家次重点监管企业每年至少一次以上的执法监测工作,获得执法监测有效数据约564个,完成251座(场)20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和21家规模化养殖场的专项执法监测工作,委外执法数据约5966个,配合环境投诉、环境调查监测180次,调查监测数据2268个。
(六)环委会工作方面
我局完成清远市2022年度环境保护责任暨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工作,英德市考核成绩为“优秀”等次;,现已完成清远市2023年度环境保护责任暨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的材料整理报送工作;印发《英德市2023年度环境保护责任暨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实施方案》,正在收集镇街考核材料,即将开展评分工作。
(七)宣传教育方面
为推动省级、市级环境教育基地申报创建工作,经实地调研和筛查,2023年我局组织2家企业申报创建清远市环境教育基地;组织1家清远市环境教育基地申报创建省级环境教育基地,目前均已获得命名。
(八)强化意识形态管理工作方面
我局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意识形态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全面压实工作责任,与其他重点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会一课”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推进理论武装工作;三是立足工作职责,抓好新闻宣传及舆论引导。始终坚持党管媒体原则,不断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守好主阵地。
二、存在问题
(一)水环境治理方面
一方面由于城镇污水管网和污水截污工程资金投入不足、设施不完善、建设进度缓慢等因素,导致违法违规问题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进度滞后;另一方面浛洸镇鱼梁头地下水水源已不能满足供水安全和发展的需要。但浛洸镇燕石饮用水水源供水工程缺乏资金,尚未启动建设,水源替换工作进度缓慢,导致目前鱼梁头饮用水水源地无法核销。
(二)大气治理方面
我市露天焚烧问题突出,2023年,我市被省通报发现露天焚烧热异常点33点次,点次在清远市各县市区排名靠前。
(三)土壤及地下水治理方面
现有土壤污染治理难度较大、资金短缺。
(三)农村环境整治方面
根据清远市前三季度农污处理设施运维情况抽查通报,我市农村污水设施正常运行率偏低;由于项目工程落地前期工作程序繁琐,污水治理工作推进缓慢。
(四)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方面
一方面,生态环境监察执法面临严峻挑战,英德市地域面积广、企业多且分散,生态环境监管难度大,随着英德市工业快速发展,排污企业不断增加,按要求纳入监管的对象类别越来越多,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编制数少,人力、物力投入不足,与现阶段生态环境执法工作需求严重不匹配;另一方面,基层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有限,专业知识不足,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时,不能同时做到大气、水、危废、重金属、土壤、法律法规等方面全覆盖检查,存在监管要求高和执法水平偏低的矛盾。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做好环评和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一方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水平,主动走访帮扶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指导企业解决行政审批、排污许可等方面的环保问题;另一方面,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继续安排专人跟进重点项目,及时更新项目进展情况,着重推进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当即办”,助力项目落地建设,助推英德市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一是持续加强对扬尘源、工业源和移动源的监管,继续发挥第三方巡查督查作用,并督促相关部门加大露天焚烧的执法和宣传力度;二是提升水污染治理实效,完成《英德市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及调整方案》的听证、合法性审查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报送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推动市区石门台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问题入河口排污口整治工作;切实发挥岩下水库和门洞溪两个稀土治污工程作用,确保滃江水质持续稳定达标,持续监督北江干流和滃江流域沿线水质;三是指导做好广东省英德市典型历史遗留矿区污染源管控项目(门洞村芋合笼地块)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做好英德市硫铁矿化工厂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及专家评审工作;启动英德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修订工作;持续开展绿盾行动;四是持续打好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做好2024年农村污水设施新建和提升改造工作,推动受灾污水设施修复和治理模式优化工作。同时加强督导检查,定期抽检全市污水设施,提升设施正常运行率。加快英德市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修编工作。
(三)持续加强环境监管工作
持续做好日常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上级部署专项检查等工作,督促排污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确保污染物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按要求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和应急演练,规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等工作,及时管控化解安全风险隐患,防范环境安全事故发生。对检查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及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工作,严厉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我市生态环境安全。
(四)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
坚持高标准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强化责任落实,按照有关方案推进落实交办案件整改工作,适时开展督察案件“回头看”工作,巩固整改成效,做好迎接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准备工作。同时,督促英德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有序推进交办案件及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进度,2025年底基本完成39处稀土矿点修复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