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英德市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申报指南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65号)和《广东省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粤农农函〔2022〕30号)及《广东省池塘养殖尾水治理专项建设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英德市畜牧水产局制定了《英德市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申报指南》,现予以公告。
请各镇(街)水产养殖经营主体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对照有关要求自主申报,申报材料于2022年8月31日前汇编成册一式三份送属地政府初审盖章后,由属地政府按程序报送至英德市畜牧水产局相关股室。
附件:英德市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申报指南
英德市畜牧水产局
2022年8月18日
附件:英德市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申报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