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清远地区电网的电源结构,推动英德市太阳能发电事业的发展,同时促进农业产业的发展,推动乡村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进一步优化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发〔2013〕3号)的要求,九龙镇已编制了《英德市九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英德九龙10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并征求清远市和英德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形成了成果上报至清远市人民政府审批,现已予以批准,现将有关内容公告:
一、规划修改原因:
为盘活存量土地,进行土地的优化配置,形成土地利用空间布局适当、土地使用结构合理、土地利用效率和综合效率最高的模式,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第五条第(二)项规定:)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确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以申请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本项目属于能源项目,具有特殊单独选址建设要求,符合规划修改的相关政策规定。
二、规划修改方案:
本次规划修改方案将位于九龙镇金鸡村的0.5625公顷农用地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将九龙镇大陂村的0.562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为农用地。由于调入调出建设用地规模相等,因此,九龙镇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均保持不变。
三、批准机关:清远市人民政府
四、批准时间:2023年7月21日
五、批准文号:清府函〔2023〕260号
附件:1规划修改前后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doc
2英德市九龙镇调入、调出地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调整前、后).pdf
英德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