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保障河道防洪安全、工程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粤河长组〔2019〕1号)的文件精神,我市对列入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且未完成划界的凤田水、群丰溪英德市段2条河流组织开展了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现将上述河流的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公告如下:
一、划定名录
序号 | 河流名称 | 河段起止 | 长度(公里) | 备注 |
1 | 凤田水 | 黄鳝顶山脚,河口 | 3.19 | 左、右岸 |
2 | 群丰溪英德市段 | 群丰陂,河口 | 1.83 | 左、右岸 |
合计 | 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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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划定标准
本次河道管理范围的划定,依据《清远市流域面积50km2以下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指引(试行)》和河流两岸的地形情况,结合各河流走向,由于凤田水及群丰溪英德市段均属于无堤防河道,无规划要求河道,在充分保证河道行洪断面宽度,确保行洪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各段的具体情况提出规划岸线边界线。具体如下:
无堤防河道,又无规划要求,平原区河道按设计洪水位与岸边交界线外延5米确定河道管理范围,其中对岸顶线高于设计洪水位的,按岸顶线外延5米确定河道管理范围;山丘区河道按设计洪水位(或历史最高洪水位)确定河道管理范围。
三、管理范围
具体管理范围见划定成果图(见附件),有关节点坐标请到英德市水利局实名查阅。
四、公示时间
为期15天,从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9日。
五、其它事项
本公告内容属于行业管理,不改变土地的权属,也不作为土地权属的证明材料。
联系单位:英德市水利局
联系地址:英德市英城街道金子山大道农林水大厦
联系电话:0763-2226101
特此公告。
附件:英德市凤田水、群丰溪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zip
英德市水利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