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众鑫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我局查处你公司拖欠工资一案,因无法以直接、邮寄等方式向你公司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第四十七条等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内容详见附件。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日即视为送达。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公司逾期仍未履行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办公地址:英德市光明路10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楼一楼
联系电话:0763-2285370
附件: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众鑫公司).pdf
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