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耕地意义重大,关乎国家粮食安全、社会稳定及生态平衡,是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维护农民利益及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基础。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本镇辖区范围内非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种植桉树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耕地、基本农田种植桉树等非粮作物。
二、对已经在耕地和基本农田种植的桉树,由种植人于2024年12月26日前自行清理,包括砍伐桉树、挖除树根、恢复耕作条件等。逾期不清理的,有关部门依法清理,一切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种植人自行承担。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对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种植桉树和挖塘养鱼行为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令种植人自行改正,恢复原耕作条件,逾期不改正的,处以耕地开垦费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破坏种植条件的,处以耕地开垦费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 凡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英德市青塘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