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2〕7号)有关要求,我镇将上级机关单位和部门印发的《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免罚清单》、《广东省林业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广东省林业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和《广东省林业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广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中附件《广东省省级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广东省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清单》、《广东省水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第一批)》、《广东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免处罚清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2022年)》、《广东省卫生健康系统减免责清单(第一批)》、《清远市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从轻和减轻处罚清单》予以公示,并依据以上文件要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详见附件。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免罚清单》的通知.pdf
附件2.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林业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广东省林业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和《广东省林业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的通知.pdf
附件3.广东省省级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pdf
附件4.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通知.pdf
附件5.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第一批)》的通知.pdf
附件6.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免处罚清单的通知.pdf
附件7.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2022年)》的通知.pdf
附件8.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健康系统减免责清单(第一批)》的通知.pdf
附件9.关于印发《清远市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从轻和减轻处罚清单》的通知.pdf
英德市青塘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