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3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英德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馆414室。
联系方式:0763-2606213。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英德市黎溪镇大湖村委会四一村民小组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英德市黎溪镇大湖村委会 | 441881130013JA90893W00000000 | 11亩 | 林地 | 1.小地名:大社窿 2.权属依据:《英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大社窿林木林地权属的行政裁决书》(英府行裁〔2022〕14号) |
注:由于地图属于秘密文件,不能在互联网上发布,如有相关权利人需要核实界址,请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414室核对。
英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