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我局委托清远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协会对《广东省英德市连江口镇鸭麻坑饮用水天然矿泉水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书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英德市自然资源局联系(联系人:官兆周,联系电话:283777)。
英德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8日
附件:1.评审意见书(连江口镇鸭麻坑矿泉水).pdf
2.广东省英德市连江口镇鸭麻坑饮用天然矿泉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