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振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我局查处你公司拖欠工资一案,因无法以直接、邮寄等方式向你公司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七条等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内容详见附件。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日即视为送达。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公司逾期仍未履行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63-2285370
附件:英人社监字〔2024〕第52-7号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广州振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pdf
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