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聘请英德市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有效缓解我市基层动物防疫力量严重不足的压力,保障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有效落实,根据《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清财农〔2024〕38号)和英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英德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决定通过购买服务公开聘请1家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第三方服务机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资金安排
根据《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清财农〔2024〕38号)和英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英德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所需资金在2024年上级下达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中安排30.5万元。
二、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服务内容
通过遴选的第三方服务机构须从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优秀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农村乡土专家、乡村工匠、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或其他社会团体中招募不少于4个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并负责做好人员管理。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服务期限为一年。
三、第三方服务机构资格(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包含有劳务外包资质或者按照法律法规可以开展劳务外包服务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以下任何一项范围的将优先采购: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及资源开发、畜牧兽医技术咨询服务,动物疫病监测、检测等,以及以上所有经营范围的相关服务。
(三)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责令停业或破产;
2.本次所采购产品或服务在最近三年内有被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存在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的行为;
3.不同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含拥有共同股东的情形),参加同一包/段或同一项目(未划分包/段)的应答;
4.违背诚信原则,虚假承诺或提供虚假应答资料。
四、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参加遴选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请于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21日下午5时30分前按评分表(详见附件)要求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信用信息报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联系人、联系方式等资料(加盖企业公章)到英德市英城街道金子山大道农林水综合办公楼506室现场报名。联系人:赖广勋,联系电话:0763-2813032。
五、遴选方式
我局将根据企业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综合评分,按照“得分高者得”的原则选取第三方服务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服务合同,其他未中标机构由我局电话告知。
六、评分细则
公开聘请英德市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第三方服务机构评分表,详见附件。
七、其他事项
(一)评审工作结束后,拟被选取服务机构要在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供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我局将根据评审结果进行递补选取第三方。
(二)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招聘工作,并按要求递交资料给我局监管并完成我局交办的相关任务。
(三)为保障项目实施的稳定性,我市下两年度有同类别项目(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资金下达的,优先聘请本次中标的第三方服务机构。
附件:公开聘请英德市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第三方服务机构评分表
英德市畜牧水产局
2025年5月7日
附件:公开聘请英德市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第三方服务机构评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