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站镇开展圩镇“六乱”专项整治公告
大站镇广大人民群众、沿街经营户: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圩镇人居环境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清远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清远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大站镇决定在G240国道(波罗坑-联丰段)及圩镇范围内开展“乱搭建”“乱摆卖”“乱停放”“乱拉挂”“乱堆放”“乱贴画”等“六乱”问题专项整治,现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内容
(一)整治乱搭建。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乱搭乱建、违法建设,镇政府将依法拆除窝棚、临时棚、简易棚、违规商业广告、招牌、空置危房、泥砖房、残垣断壁及沿街破旧雨篷、遮阳篷等破旧附属设施。
(二)整治乱摆卖。全面整治圩镇范围内特别是主干道及沿线店铺占道经营、占道摆摊、堆放货物、占道收购废品、占道洗(修)车等行为,各商铺需货入店、摊档线内经营。
(三)整治乱停放。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划线区域内,规范有序停放,勿占用公共区域。禁止在道路、人行道或公共区域随意停放车辆。对随意停放的无牌车、有牌未检车、联系不上车主的“僵尸车”将由交警部门依法处理。
(四)整治乱拉挂。各相关单位和经营(住)户应对各自电线、电视线、网线、电话线等进行优化整理,严禁随意拉 挂。不得随意悬挂影响镇容的标语、条幅、彩旗和晾晒吊挂杂物。
(五)整治乱堆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房前屋后、街巷边、居民区、农贸市场等区域乱堆放垃圾、废品、物料、渣土及其他杂物,不得占用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区域堆放物品。
(六)整治乱贴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公共设施以及道路两旁等公共空间乱贴画宣传标语、“牛皮癣”小广告等。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自行清理阶段
即日起至2025年5月12日为宣传劝导,自行清理拆除整治阶段,请广大群众、经营户及时清除配合整治工作,共同建设整洁环境。
(二)监督检查,全面整治阶段
2025年5月13日起,镇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坚决依法予以清理处置;对阻碍执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将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请各单位、门店、住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自觉承担门前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和镇容秩序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责任。
大站镇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打造一个整洁、有序的圩镇环境,离不开大家的支持与配合。如果您对镇区综合管理工作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欢迎随时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763-2311138。
英德市大站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