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桥头镇五石村上巫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向我局申请更正登记位于英德市桥头镇五石村的2宗农民集体所有权土地(具体位置见附图),宗地总面积0.7089公顷。上述2宗土地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确权时,误将其指认为上巫经济合作社与饶屋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争议地,经相关权利人实地指认,上述2宗土地实际属于英德市桥头镇五石村上巫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现对申请权属更正情况进行公告,如对公告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后15个工作日内向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若无异议,我局将予以更正登记。
英德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