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泽民(身份证号码:441************0415):
本机关于2025年10月13日作出《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英红府执(登存)字〔2025〕009号》,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其他方式送达你(单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英红府执(登存)字〔2025〕009号》,通知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机关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英红府执(登存)字〔2025〕009号.pdf
英德市英红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