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及《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我局现将《英德市望埠镇宝墩大道片区BD02单元08街坊BD02-08-0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修正》草案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英德市望埠镇宝墩大道片区BD02单元08街坊BD02-08-0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修正
2、公示时间: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0月16日,共10天
3、公示媒介:英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ngde.gov.cn/)
4、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广大市民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并反馈意见:
公示受理部门:英德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63-2282957
通信地址:英德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来信请在信封注明:[《英德市望埠镇宝墩大道片区BD02单元08街坊BD02-08-0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修正》公示反馈意见]。
邮政编码:513000
邮箱:ydbyzx@126.com邮件注明:[《英德市望埠镇宝墩大道片区BD02单元08街坊BD02-08-03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修正》草案公示反馈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对本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并请留下相应的联系方式。感谢您对我市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调整内容及主要图纸
英德市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七日
一、修正范围
修正地块位于望埠镇宝墩大道东侧、望宝路南侧,在《望埠镇宝墩大道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D02单元08街坊BD02-08-03地块内,用地面积2.9694公顷米(合约44.54亩)。
根据《清远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清自然资规字〔2021〕6号)和《清远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修正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在符合技术规定及有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局部优化公益性用地边界。

二、修正内容
将BD02-08-03文化用地(0803)面积29694平方米修正为BD02-08-03(01)广场用地(1403)面积5942平方米、BD02-08-03(02)文化用地(0803)面积23752平方米。广场用地(1403)控制指标修正后仅控制建筑高度12米,配套建身广场设施;文化用地(0803)控制指标修正后与原文化广场地块指标一致。

修正前土地利用规划图

修正后土地利用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