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2日,英德市青塘镇人民政府向杨勇(男,身份证号码4418**********336)核发农宅字4418811062024005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字第青塘〔2024〕0029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准杨勇在青塘镇榔社村楼外组建房用地112.18平方米,土地坐落在青塘镇榔社村,土地权属为集体,四至为东至公路、南至空地、西至水塘、北至杨理祥。
经审查,杨勇不符合农村宅基地建房申请资格,经研究决定,现注销杨勇的《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农宅字4418811062024005号)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乡字第青塘〔2024〕0029号)。
英德市青塘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