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大站镇丹洲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向我局申请更正登记位于英德市大站镇丹洲村的1宗农民集体所有权土地(具体位置见附图),宗地面积0.7068公顷。上述土地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确权时,其中0.0372公顷误将其指认为英德市大站镇丹洲村新二组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0.6696公顷误将其指认为英德市大站镇丹洲村老君塘与庙一组与庙二组与塘基头与中间厅与塘中一组与塘中二组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共有。经相关权利人实地指认,上述土地实际属于英德市大站镇丹洲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所有。现对申请权属更正情况进行公告,如对公告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后15个工作日内向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如无异议,我局将予以更正登记。
英德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