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政策性关闭矿山采矿许可证注销有关工作的函》(粤自然资函〔2019〕2023号)和《英德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关闭英德市洪昌矿业有限公司大湾交塘铅锌矿、英德市白沙镇矿产开发公司石园石场2家非煤矿山企业的通告》(英府〔2025〕10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我局决定依法注销经市人民政府通告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英德市白沙镇矿产开发公司石园石场采矿许可证(采矿权许可证号:C4418002010117120081341),现予以公告。本公告期共60个工作日,公告期满后,上述矿山企业仍不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手续。
有关非煤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注销后,生态修复责任仍由原矿山企业履行,并限定在6个月内按相关规定(方案)完成矿山生态修复任务,达到关闭要求。
特此公告。
英德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