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医疗机构书面申请备案撤销,经我局批准,予以撤销其《诊所备案凭证》。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
机构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注销时间
1
衡安诊所
英德市浛洸镇聚源东路衡州花园一期首层101号商铺
李鲜花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