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人民政府,市白石窑枢纽管理局,广东省西牛航运枢纽运营管理中心,广东粤电长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市永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英德南岭甘泉饮用水有限责任公司,市水利工程管理事务中心: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为切实落实我市水库防汛及大坝安全管理责任,结合各镇(街)报送责任人情况,我局拟定了《英德市2026年度水库(含电站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及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经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镇(街)要坚持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进一步明晰各类责任人职责,全面压实安全管理责任,重点抓实水库大坝及水电站安全度汛工作。要充分运用水库监管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开展水库线上巡查,其中防汛行政责任人须在汛前、汛中各开展1次防汛检查;技术责任人协助防汛行政责任人做好汛前、汛中防汛检查,并组织开展汛后检查;巡查责任人汛期每日巡查不少于1次。对巡查发现的水库大坝安全隐患,要及时向防汛技术责任人或防汛行政责任人报告,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全力确保水库大坝安全度汛。
二、各责任人要严格按照《履职手册》要求履职尽责,各水库管理单位(产权所有者)及管理人员要依照相关规定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库综合效益。
三、今后若责任人发生变动,各镇(街)、各水库管理单位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报送我局备案,同步完成全国水库运行管理系统、水库监管平台等系统的责任人信息更新填报,并及时更新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及大坝安全责任人公示牌内容。
附件:英德市2026年度水库(含电站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及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pdf
英德市水利局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