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九龙镇九龙社区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的1宗农民集体所有权土地(具体位置见附图),宗地面积1258.72平方米,上述土地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确权时,误将其指认为英德市九龙镇九龙社区红光一组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经相关权利人实地指认,上述土地实际属英德市九龙镇九龙社区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所有。现对申请权属更正情况进行公告,如对公告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后15个工作日内向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如无异议,我局将予以更正登记。
英德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