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谢志标的申请,我局对其位于英德市东华镇大镇镇北街的一宗土地,宗地面积为54.66平方米(见附图)土地的使用权进行权属调查。
经核查,该宗地自1979年前由卢琼瑛使用,1979年英德县(市)革命委员会核发房屋契纸(七九)英荃房契字第零壹零号,房屋历经转让,现由谢志标继承使用,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编号:粤(2026)英德市不动产权第0009691号。该宗地为历史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此宗土地属于谢志标使用的历史国有建设用地,现我局对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告,如对上述土地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后15个工作日内向英德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若无异议,我局将予以确权登记,并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附件:谢志标用地红线图(扫描).pdf
英德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