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加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领域的安全监管,吸取福建晋江“7·9”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根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广东省消防救援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强易自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提示的通知》《清远市危化品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文件要求,结合《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准则》(AQ 3067—2026)印发的实际情况,决定在2026年对45家企业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工作,并引入专家指导服务,全面提升全市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经研究,英德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开展遴选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派出专家协助开展安全检查、提供专家指导服务等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具体项目
(1)根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准则》(AQ 3067—2026),逐一核查企业是否涉及重大事故隐患。
(2)根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强易自聚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提示的通知》,对照《化工企业可燃液体常压储罐区安全管理规范》《化工企业可燃液体常压储罐区安全管理规范》,逐项排查问题隐患。
(3)根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广东省消防救援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对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内容》开展检查。
(4)根据《清远市危化品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对相关企业开展检查。
二、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固定办公场所,配置办公设施设备,具备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
2.具有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3.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等良好记录。
4.具有必需的场所、设备、技术支撑条件和专业技术人员。团队人数不少于10人,有5人以上(含5人)具备化工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5.具备服务内容相关从业经验及业绩,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无违反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等行为。
三、申请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向英德市应急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下列材料:
1.项目费用预算表(见附件)、服务具体方案及费用报价(盖章)。
2.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固定工作场所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协议)和办公设施证明材料复印件。
4.安全专家的专业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与本单位劳动关系材料、社保缴纳材料。
5.近三年本单位无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名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的声明。
6.近三年本单位已从事的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业绩证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申请资料(一式两份)要装订成册,复印件由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复印件空白处签下:“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签日期,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申报单位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未如实填报或弄虚作假的单位,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本次遴选资格。
四、申请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申请的机构请根据服务要求并于2026年8月6日至8月13日(8:30—12:00、14:30—17:30)到英德市应急管理局危化品安全监管股提交报价资料,逾期不予接收。
联系人:曾祥胜 联系电话:0763-2668631
地址:英德市英城街道光明路社保大楼8层807室
五、资料受理
英德市应急管理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须及时补正材料,逾期申请的不受理。本机关在受理申请材料后按规定组织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符合要求的,报英德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会研究决定。
六、结果公示公布
经确定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由英德市应急管理局在单位官方网站公示5日,公示期间收到不符合要求或其他问题反映的,英德市应急管理局将组织核实,对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核实不存在所反映问题的单位,由英德市应急管理局在其官方网站发布遴选结果公告。
附件:项目费用预算表
英德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8月6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