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黄花镇溪村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的2宗农民集体所有权土地(具体位置见附图),宗地总面积826.74平方米,上述土地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确权时,将其中64.10平方米的土地误指认为英德市黄花镇溪村村黎屋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350.46平方米的土地误指认为英德市黄花镇溪村村彭屋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412.18平方米的土地误指认为英德市黄花镇溪村村新兴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经相关权利人实地指认,上述土地实际属英德市黄花镇溪村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所有。现对申请权属更正情况进行公告,如对公告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后15个工作日内向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如无异议,我局将予以更正登记。
英德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