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英德市金子山大道1号行政中心主楼7楼
联系方式:0763-2222023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政务公开、安全保卫、后勤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党务、人事管理、劳动工资、退休人员服务、计生、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干部职工考核考评、奖惩等有关工作。综合上报及对外发布相关统计资料。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政策法规股。负责本部门干部职工培训教育、综治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法律法规宣传及培训工作;承担本部门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及重要文稿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本部门执法人员考核、执法责任制工作。组织推进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
(三)工业股。组织拟订通用机械、汽车、民用飞机、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装备工业,钢铁、有色金属、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原材料及新材料工业,以及医药(含生物医药)、轻工、纺织服装、食品、家电等消费品工业产业政策并协调落实。监测高端装备及其他装备制造业、新材料及其他原材料工业、医药及其他消费品工业的运行情况,分析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承担全市稀土管理的统筹协调工作。承担相关行业规范化管理等工作以及工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相关工作。拟订工业、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的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绿色制造。协调以工业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组织编制实施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有关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计划,跟踪服务相关重大工业项目,促进工业投资。参与工业、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工作,促进工业投资。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清远和市审批、核准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提出促进相关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政策措施。指导相关领域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招标工作。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企业技术中心,指导推动制造业及相关新兴产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拟订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数字经济、新材料等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相关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承担企业技术创新相关工作。推动产学研用联合和创新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领域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工作。指导开展品牌培育工作。负责制定盐业产业政策和加强行业管理工作。
(四)生产服务业股。拟定工业、信息化领域生产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工业、信息化领域生产服务业发展,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推动有关生产服务业模式创新。促进工业设计发展。推动工业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促进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协调工业、信息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助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实施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环节建设项目、科技项目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管及销售环节中的储存建设项目、科技项目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管。协助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实施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环节安全和销售环节中的储存安全的监督管理。承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的运行监测分析工作。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相关工作。综合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中小企业服务股。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有关中小企业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推动建立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维护机制。协调组织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拟定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中小企业技术推广、人才培训、市场开拓、政策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服务。研究提出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推动中小企业对外交流合作。指导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规范服务。协调推进各类金融机构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规模。推进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促进各类融资服务机构和平台服务中小企业。推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梯度培育。指导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融通发展。承担对我市企业实施“网格化”服务管理的相关工作。牵头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推进全市总部经济发展工作。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领域运行态势,编制并发布相关信息,做好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工业、信息化领域近期主要经济预测指标。承担工业企业数据分析、报告等企业情况综合工作。承担制造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工作。综合分析工业、信息化领域运行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建议。负责重大综合性课题调研、文字材料综合等工作。起草重要文稿。
(六)投资促进及产业园区股。协助实施广州—清远产业布局一体化规划。协助拟订工业园区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和提质增效工作,指导推进工业园区合理布局、工业进园和产业集聚发展。研究协调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协助落实市产业园区、产业共建等相关专项资金申报、审核、验收等工作职责。承担产业转移工作,协助落实市级产业转移工业园的绩效评价工作。负责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吸收外资的统计及分析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有关服务贸易进出口及服务外包工作。负责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按管理权限,负责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企业变更和终止审批或转报工作。负责加工贸易、进出口业务的管理,拟定外经贸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进出口指导性计划,负责加工贸易业务、进出口业务的统计及分析工作。负责拟定本市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规划,负责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指导企业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指导出口企业申请相关扶持资金,指导和督促出口企业创建自主出口品牌。负责组织实施有关对外经济合作和对外援助的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涉及外经贸的外汇、财税、信贷、保险等政策和规章。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有关口岸管理规定,拟订口岸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开展口岸业务调研、统计工作,协调解决企业在报关报验、退税等环节遇到的困难问题。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军民融合发展工作。
(七)招商引资股。拟订本市招商引资计划和招商项目并组织实施,撰写招商指南等宣传资料,指导和协调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参与招商洽谈、招商引资活动。确认外来投资项目。负责全市招商引资新签约项目的统计、汇总和上报、跟踪督导。负责掌握招商引资的新动态。收集国内外招商引资的相关信息,为制定吸引外商投资的产业导向和有关政策提供参考,为市政府提供招商引资的决策依据。协助园区做好产业转移项目落地相关工作。
(八)信息化股。贯彻落实省、市相关规划及产业政策,推动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组织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工业互联网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培育我市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监测电子信息工业运行情况,推动电子信息有关装备、芯片、元器件、仪器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的产业化及推广应用。监测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运行情况,承担我市电子信息、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相关行业管理工作。监测数字经济发展情况,推动我市数字经济发展。推动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促进我市信息消费发展。协助推进省、市重点信息化工程建设。协调推进我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及其相关工作,推进面向社会服务的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
(九)无线电管理股(英德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市无线电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无线电频率资源的分配管理。承担本市无线电台(站、点)设置的管理,无线电监测和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协调无线电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十)商贸流通股。协助并组织流通业产业发展工作,协调解决商贸流通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商贸流通品牌建设。依法对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商务运行态势、商品供求,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落实健全和规范商品市场体系的政策;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相关工作。承担商贸服务业管理、发展相关工作。
(十一)电子商务股。统筹全市电子商务工作。研究和探索电子商务产业技术和发展模式,拟订有关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促进电子商务推广与应用,举办电子商务产业和人才培训。促进产业链整合和其他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网络零售、电子商务服务业等多业态发展。承担电商数据分析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