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鹏宇建材有限公司:
本单位于2026年9月15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英红府执(罚决)字〔2026〕024号》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其他方式送达你(单位),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英红府执(罚决)字〔2026〕024号》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通知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来本单位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1.行政处罚决定书-英红府执(罚决)字〔2026〕024号
2.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
英德市英红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