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市共安排72项重点项目,总投资793.6亿元,2016年计划投资85.1亿元。截止到4月底,已完成投资11.8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3.9%。具体情况如下:
1、交通运输工程6项,年度投资计划21.2亿元,完成投资0.95亿元,占年度计划4.5%;
2、农林水利工程3项,年度投资计划3.2亿元,完成投资0.92亿元,占年度计划28.6%;
3、现代产业工程36项,年度投资计划23.2亿元,完成投资6.11亿元,占年度计划26.3%;
4、生态旅游工程8项,年度投资计划6.7亿元,完成投资0.81亿元,占年度计划24.0%;
5、社会民生工程8项,年度投资计划4.4亿元,完成投资0.47亿元,占年度计划10.7%;
6、能源保障工程7项,年度投资计划23.8亿元,完成投资2.32亿元,占年度计划9.7%;
7、文教卫生工程4项,年度投资计划2.5亿元,完成投资0.27亿元,占年度计划10.8%;
从项目类别来看,进度相对较快的项目农林水利工程、现代产业工程和生态旅游工程,分别完成年度计划投资的28.6%、26.3%、24.0%。
一、项目开工情况:已开工项目48项,未开工项目24项。中广核英德黄花镇风电场项目、华电侨工业园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两个省重点项目仍未动工,39项清远市重点项目(包含省重点)截止到4月底已完成投资9.5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7.4%;72项市重点项目中已完成年度投资计划60%以上的项目有4个。分别是佳纳公司锂电池新材料项目(清远重点)、清远天禹防水科技有限公司防水建材项目(清远重点)、英德市川奥新材料有限公司橡胶生产项目、广东隆兴防水建材有限公司环保防水材料生产项目。
二、存在问题
1.用地指标问题。许多项目没有获得相应需求的用地指标,导致项目开工期不断延迟,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我市已上报2016年清远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情况,需新增面积共2410.7亩。
2.融资困难。在经济状况不景气的情况下,部分企业融资较为困难,一是银行贷款的审批条件提高,二是缺少投资者的资金注入,影响项目进一步的推进和建设;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也缺乏省级和中央补助资金。我市已上报2016年国家第二批卫生项目和教育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申请,如英德市妇幼保健院项目和英德市一小扩建工程项目。
3.项目配套基础设置不完善。部分企业反映项目周围的基础设置不完善,如绿化和交通道路建设不畅通;供水供电系统的区域分布不均衡,影响项目的建设和生产效率;污水排污处理系统的排污能力不够,造成一定的环境污染;项目所在位置的围墙涉及到居民所在地,耽误项目的推进建设;部分项目所在区域缺少相应的公共交通线路经过。
4.受外界环境因素影响。今年我市提前进入雨水多发季节,许多项目各方面的建设进度都陆续受到中断,一方面土方工程的施工受阻,容易产生桩基的塌孔、护坡塌方、人防通道灌水等等一系列的建设工程隐患问题;另一方面部分项目征地拆迁工作较为缓慢。
5.风电项目林业审批手续繁琐,受环境保护政策限制。需上级政府协调处理,部分风电项目涉及到林地建设,缺少相应的林地指标,相关项目单位上报的预报清单被省林业厅驳回,项目前期审批手续未能顺利办妥,如中广核黄花风电场项目。部分项目处于环境保护政策所规定的生态严控区内,项目无法再进一步推进,如华润福源风电场项目、需要作相应的调规方案上报到省林业厅和省环保厅。
三、下一步建议和措施
1.抓项目措施保障工作。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今年4月我市已将《2016年英德市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和《2016年英德市四套班子领导及市政府党组成员分工负责的重点项目分解表》报市政府印发,并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和明确各牵头单位的任务和责任,促使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全面抓、部门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确保项目能快速有效地推进。
2.抓项目前期工作。各牵头单位要认真梳理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对照市重点项目工作计划,力争上半年雨季前完成前期审批工作;各审批部门要主动对接服务,进一步优化前期工作审批流程,压缩时限,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开设绿色通道,加快前期工作的审批。
3.抓项目难点问题。针对制约项目推进的土地、征地拆迁、资金等三大难点问题,要想办法,强宣传,搭平台。一是加快落实和下达项目用地指标,将有限的用地指标,倾斜重点项目、产业项目。要善于挖掘内部潜力,充分利用有限土地存量和增量指标,通过增减挂钩等方式,缓解用地指标严重不足的问题。二是加强对征拆政策的宣传,加强与当地农民的沟通,使百姓对征拆工作理解和支持,同时,确保拆迁工作责任到位、征拆政策执行到位、补偿安置落实到位。三是搭建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相关部门要主动为企业与金融机构牵针引线,企业自身也要不断提升竞争实力,增强融资能力。同时,加强银政银企合作,通过PPP等方式引入建设资金,多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强与新增中央投资项目重点安排领导及银行信贷重点支持领域的政策对接,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信贷资金。
4.抓项目督查工作。牵头单位要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加强监督跟踪,及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对重点建设项目,定期通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实施有效监管,促进合同项目早开工,开工项目早投产,投产项目早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