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英德市林业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部署要求,在省、市林业部门的大力指导和支持下,在英德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围绕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总抓手,扎实推进国土绿化、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森林资源保护监管、森林灾害防控、绿色生态产业发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等工作,持续推动绿美英德高质量发展,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要求,结合林业实际,立足部门职责,积极推进林业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林业系统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把握政治方向
(一)坚持以党的最新理论学习成果武装头脑。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12次,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准确把握“十一个坚持”的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工作部署,并切实转化为做好法治林业建设的各项工作的思路举措。
(二)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专题学习会。要求我局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林业系统工作中。
(三)坚持学法用法,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2024年,我局多次组织干部职工召开法律专题学习会,学习《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新施行的法律法规,组织干部职工完成年度的学习任务和学法考试,考试成绩优秀率达100%。我局始终要求干部职工要加强法治学习,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自觉尊崇法律,始终忠于法律。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透,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强化法治的实效作用,进一步推进我市林业系统法治建设工作。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推进法治建设相关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法治建设各项任务,推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了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
(二)深入谋划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不断完善林业系统法治工作相关制度。
(三)严格工作考核。法治建设是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我局充分发挥考核评价“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调动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有力推动了我市林业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林业行政职能高效发展。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监管。一是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向社会公布我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行政审批项目实施要素规范化、行政审批流程优化、行政审批全过程阳光化,为办事群众提供“无差别服务”。通过创新审批方式, 推进行政许可网上审批工作,从优化审批流程入手, 减少层次环节,保障了精简行政事项落到实处, 进一步实现“高效、阳光”审批,提高工作效率和办事主体的满意度,让群众“最多跑一次”,真正提高政府服务效能。截至目前,全市通过清远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接收审理林木采伐申请3098宗,已开展采伐行政审批14次,核发《广东省林木采伐许可证》5476份,核发采伐证蓄积量80.87万立方米,出材量58.27万立方米。开展使用林地审核20个批次,审核使用林地申请70宗(含临时用地),审核面积4735.635亩,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4366.0543万元。
(二)完成林业信用体系建设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管理”的原则,务实推进“双公示”具体事项。落实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告知”的具体任务。收集了各类林业主体信用信息,推动林业信用体系工作。同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开展,对“两单一库一细则”进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和相关配套制度,促进权力规范化建设。今年我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开展林木采伐抽查2次、对使用林地抽查2次、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抽查3次,共计7次。
(三)加强权力监督,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一是调整完善权责清单。根据新的工作要求,补充完善本部门
权责清单,并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等情况实行动态调整,及时更新各渠道公布的权责清单。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委托、下放行政许可事项承接单位的指导监督,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被检查单位进行整改,切实提升监管效能。三是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继续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梳理工作和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相关工作,推动实现数据共享,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四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听取基层林业部门和利益相关者的意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实施后评估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要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建立和健全重大林业行政决策、经济活动、建设项目由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意见,法律顾问代理参加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截至目前,我局聘请的法律顾问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9宗,已开庭9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9宗。
(四)自觉接受监督,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我局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支持并配合监察机关依法独立开展监督工作。做到了将信息公开、信访办理、规范性文件制定、重点法律法规宣传贯彻等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建立健全了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了举报箱、电子邮件、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信访。2024年,我局办理各类信访案件65宗(其中主办案件13宗,协办案件52宗),按期办结54宗(剩余11宗未办结案件暂未到办结期限),按期办结率100%。
四、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
(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三项制度”,并积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
(二)我局全面推行把严案件审核审批关、案件处理关。对立案、检查、辨认(指认)、先行登记保存、封存(查封)、扣押、鉴定(检测、评估)、听证、处罚等环节,必须严格程序,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案件处理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合法、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需听证的案件必须按规定启动听证程序。对重大问题和事项以及复杂、疑难案件的处理,应采取集体议案制,由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案件处理合法。严把罚款收缴关。对逾期不按规定缴纳林业行政罚款的违法行为人,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加强部门沟通协作。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两法衔接”案件移送问题常态化,向检察院、司法局等权威部门咨询林业方面的复杂疑难案件办理问题。截至目前,今年共审核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19宗,成功移送涉刑事案件17宗。
(三)落实执法事项下放工作,做好执法监督和指导。2021年3月15日,我市相关执法事项下放镇(街),为确保镇(街)对林业下放事项做到放得下、接得住,我局积极对镇(街)开展执法培训和指导工作,除了组织综合执法培训和专题培训外,还在日常工作特别是森林督查期间,持续派出执法人员前往各镇(街)开展林业行政案件指导和协办工作。2024年共出动执法车辆160多车次,执法人员700多人次,通过指导监督,各镇(街)林业执法能力迅速得到提升,而我局执法人员和各镇(街)在办案过程中也融入林业法律法规宣传,使广大群众在生产和生活中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接受社会监督
一是主动公开信息。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积极推进林业行政决策、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共资源配置、林业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干部任免等信息的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二是对处理完毕的林业行政案件实行一案一档,整理成卷宗存档。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经办案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由办案办理单位落实专人,把案件办理的有关事项在林业政务信息平台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促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三是扎实做好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我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立足点,按照《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具体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建立起互联网创新便民利民服务的新机制,得到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和一致认可。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平台等政务服务网将办结的案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促使林业行政执法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2024年在公示平台公开行政许可信息5792条、行政处罚信息19条。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提升法治意识
(一)加强自身法治教育。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林业法律法规,切实提高林业干部特别是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在2024年期间,我局组织举办了2次林业相关的业务培训班,把培训学习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切实提升护林防灭火业务水平以及相关执法水平,筑牢森林防火墙;受邀参加了2次由其他单位举办的培训活动,一是由市司法局举办的一体化行政执法办案平台2.0版本培训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与业务素质;二是由黄花镇举办的2024森林资源管理暨野生动植物保护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会,对乡镇执法人员进行“手把手”“面对面”式执法业务教学。
(二)健全法治防护体系,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一是积极推动林长履职。2024年以来,英德市召开市林长制领导小组会议5次,市第一林长会议3次、林长办会议9次;开展市级林长巡林20次;发布林长令3道,出台县级林业保护发展工作方案4项,发布林长制工作简报55篇;市级林长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2次,认真落实林长职责,强化履职尽责。开展“林长制宣传月”、“全民植竹”、“爱鸟周”、“绿美英德 益起行动”倡议、“绿美英德生态建设摄影大赛”、“森林文化周”、“我眼中的绿美”、“《讲好英德故事》研学短剧选拔赛”、“绿美英德·古树名木保护科普活动”、“‘全民乡村绿化 共筑绿美英德’短视频展播”、“英德市青少年绿美英德生态建设作品展”等系列活动,号召全民植绿爱绿护绿。二是全力做好森林防火、林业安全生产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共开展系列宣传活动77场次,派发宣传资料(物品)22.9万余份;通过市领导电视公开讲话、森林防火彩铃,融媒体宣传等形式,全面覆盖,大力宣传引导,及时排查消除隐患,组织开展消除神坛社庙森林火灾隐患、森林火险隐患排查“五清”专项行动,共排查740处神坛社庙,其中115处神坛社庙存在隐患,已整改115处,全部及时完成了清理整改。目前,英德市森林火险隐患排查“五清”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投入(预算)资金835.745万元,集中连片纯松林周边可燃物隐患清理257.45亩,已建成的生物防火林带、旅游景区道路隔离带清理维护情况36.63公里,防火区内电力、电信、农事用火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周边可燃物隐患清理情况423个,铁路、高速公路沿线边坡可燃物隐患清理情况325.87公里,公墓、连片坟地、神坛社庙周边可燃物隐患清理情况213处。组织开展涉林行业安全大检查,对林木采伐点、造林点、木材加工厂以及自然保护地范围内旅游景点、景区及存在泥石流地质灾害点等开展大排查,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12处;夯实基础提升防灭火能力,在全市新建36个智能宣教哨卫,加强对进入林区人员的宣传教育和预警监控,开展森林火灾安全扑救培训班,提高森林火灾扑救安全防范意识,加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筹措使用各项资金120多万元,为全市护林员和半专业队伍采购发放防灭火装备物资。
(三)压实责任担当,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监管。一是持续深入规范做好森林采伐和重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批工作。目前,全市通过清远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接收审理林木采伐申请3098宗,已开展采伐行政审批14次,核发《广东省林木采伐许可证》5476份,核发采伐证蓄积量80.87万立方米,出材量58.27万立方米。开展使用林地审核20个批次,审核使用林地申请70宗(含临时用地),审核面积4735.635亩,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4366.0543万元。二是强化森林督查工作。2023年度,英德市森林督查疑似违法图斑数为909个,确认违法81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查处整改,查处整改率100%。2024年第一、二季度省林业局下发森林督查疑似违法图斑共837个,确认违法61个,相关确认违法图斑线索已下发至各镇(街)进行查处。目前已结案55个,未结案6个,案件办结率90.16%,查处工作有序进行中。三是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今年以来我局共立案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9宗,罚没款75.86万元。
(四)紧扣和谐共生,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一是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大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宣传11次;全力救护救助处置受伤野生动物12只;今年以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4次,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非法交易、非法食用候鸟等陆生野生动物的各类违法行为。二是规范自然保护地的管理机构。通过梳理管理机构存在的历史问题,明确我市各县级自然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机构,规范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有效加强了对自然保护地的管理效果。
(五)认真落实各级林长责任。一是坚持高位推动保障林长制推深做实。市第一林长、市委书记高度重视林长制工作,多次听取汇报,召开县级林长会议,发布林长令3道,切实推进林业重点工作。二是积极推动各级林长履职尽责。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全面落实各级林长巡林制度,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巡查16547次,做到守林有责,守林尽责,统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协调解决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点难点问题。三是畅通森林资源源头管理体系机制。推广使用粤政易端“智慧林长”和“英德市林长制”APP,落实管理网格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一长三员”履职能力。
七、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自查中发现问题:
(一)资金保障不足。我市有24个镇(街),林地面积接近600万亩,涉及面广,开展绿美英德生态建设、森林资源管护、森林灾害防控工作等资金缺口大。
(二)林业行政执法面临诸多挑战。一是执法人员平均年龄偏大,执法设施设备不够完备。二是镇(街)执法力量不强,部分镇(街)办理林业行政案件仍存在业务不熟、政策把握不准的现象,同时镇(街)涉林执法人员流动性大,一人多职、一人多责等情况突出。
目前我局根据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整改措施:一是继续推动林长制各项工作。压实压细工作责任,推深做实各项林长制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督促市、镇、村三级林长履职尽责,畅通齐抓共管、相互监督的责任体系,在“三长”联动基础上探索创新“五长”(林检公法司)护林新模式,推动“林长制”向“林长治”转变。二是结合我市森林督查结果,切实做好违法占用林地图斑的查处整治和复绿工作。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继续做好督促、检查、培训指导各镇(街)的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指导作用,切实提高基层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八、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落实依法治国的理念。积极迎接每年市政府对我局开展的依法行政工作考评。根据依法行政考评结果,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完善我局的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健全林业行政执法实行评议考核制度。
(二)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落实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指导意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继续完善“互联网+监管”,通过相关平台主动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事项信息。
(三)继续强化林业行政执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抓好全市林业行政执法检查,做好全市林业行政案件统计分析工作,举办全市林业行政人员综合法律培训班。做好“两法衔接”各项工作,推进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推动全市林业行政执法人员领取省政府执法证的申领工作。
(四)加强林业普法宣传教育,增强林业法治观念。不断探索法治宣传教育的新机制、新举措,继续落实和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大力开展林业普法宣传“六进”活动,提高群众林业法律知晓率,让群众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继续开展林业执法培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林业发展法治氛围。
(五)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的监督工作。重点检查执法人员有无滥用职权、越权执法、粗暴野蛮执法等行为,以及是否存在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是否因行政执法不力影响林业管理工作推进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