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警方破获多起涉疫情电信诈骗案件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社会各界纷纷投入到抗击疫情的行动中。但是,一些不法分子却鬼迷心窍,利用网络社交平台发布虚假售卖口罩信息实施诈骗,发起了“疫情财”。 近日,我局成功破获多起利用网络社交平台发布虚假售卖口罩信息实施诈骗案件,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疫情防控期间社会安全稳定,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案例一:2月6日10时35分,事主彭某报警称,2月3日受第三方委托采购口罩,被一个微信好友介绍以卖口罩名义诈骗了42.25万元。经核实,因为事主彭某联系中间商“笑笑口罩”收取事主彭某42万元货款后,转给销售口罩人员李某(男,26岁,清远英德人)。李某在收取货款之后,手机关机。在我局刑侦大队和横石塘派出所大力配合下,当晚22时许在英德市横石塘镇成功将李某抓获归案,现场起获作案手机2台,银行卡2张,人民币32万元,美金3千。经审讯,嫌疑人李某对其诈骗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案例二:2020年2月16日上午,浛洸镇居民陈女士将一面印有“破案神速 心系群众”的大红锦旗送到浛洸派出所民警手中,对该所办案民警迅速破案挽回其经济损失表示感谢,并对公安民警高效的工作能力给予了高度赞扬。2020年2月11日10时,浛洸派出所接到事主陈女士报案,称其于2月9日2时至10日13时许,在英德市浛洸镇玩抖音时添加了一名销售口罩的人的微信,网上购买了一批价值5180元的口罩,向对方付款后,对方则以快递停运为由拖延不发货,陈女士要求对方退款,发现对方账号异常,才意识被骗。接报后,该所民警急群众之所急,迅速展开了调查,经过大量的调查取证后,最终,成功帮陈女士追回了被骗的金钱,及时挽回了事主的经济损失。
案例三:2月17日,事主杨小姐将一盒口罩送到城南派出所,以此表达对该所热心帮助其找回货款的感激之情。2月13日16时许,杨小姐到该所求助称:其在微信平台上购买了一批口罩,并分三次通过微信转账及支付宝转账方式付款,但收款人收到货款后称其支付宝被冻结无法转账给厂家发货,不发货也不退款。接警后,该所民警将杨小姐的转账记录和对方的微信号记录下来,立即通过微信号查找收款人的联系方式,并通过电话耐心劝导收款人,最终收款人同意将货款74000元退回给杨小姐,杨小姐收到货款,特意送来口罩表示感谢。
案例四:2020年2月18日,英德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联合相关部门抓获涉疫情电诈嫌疑人唐某、朱某。2020年2月13日我局接事主罗某报称:其在家刷抖音看有人卖口罩,遂联系购买350个一次性医用口罩,用支付宝转款1050元。对方开始称已顺丰发货,后来联系不上,发觉微信和支付宝已被拉黑,意识被骗。
我局反诈工作专班立即开展行动,快速反应,经分析研判,唐某、朱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专班人员经过一日一夜的蹲守伏击,于2月18日上午在佛冈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唐某抓获,同日中午将朱某抓获归案,犯罪嫌疑人唐某和朱某均已供述一起实施诈骗的事实。目前,审讯和追赃工作正在进行中。
案例五:2020年2月12日16时许,事主巫某到城北派出所报案,称被人在微信上以买卖口罩的方式电信诈骗了2750元,对方收到事主的款项后一直以各种理由不发货,也不退款。接报后,我局反诈工作专班迅速介入,经研判分析,嫌疑人胡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遂由城北派出所传唤嫌疑人胡某。2020年2月18日,嫌疑人胡某到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胡某对其违法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并已退回赃款。
警方提醒: 以上案件均是不法分子谎称可以代购或者囤有医用口罩,嫌疑人以口罩“抢手”、货源“紧张”为名实施诈骗,要求事主预付定金或者预付货款,当受害人付费后,不法分子找各种理由拒不发货或拉黑客户。广大市民在网络购买口罩等防护用品时务必提高警惕,尽量通过正规途径购买,千万不要跳出有第三方作为保障的官方平台,私下联系卖家和点击不明网址链接。通过分析发现,该类诈骗手法都有相同的特征:互联网社交平台上发布出售口罩的虚假广告。添加个人微信、QQ交易转账。脱离正规网购平台支付。未收货先给钱。骗子收钱后拉黑事主,或发送其他无关物品。
疫情防控期间,广大人民群众务必提高警惕,擦亮双眼,认清骗局,收到汇款、转账、告知验证码等信息时,一定要对信息的真实性再三确认,避免上当受骗遭受经济损失,做到“不轻信、不转账、多甄别”,一旦被骗要及时拨打110或到就近的公安机关报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