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引发负面舆情风险大的非法营运问题,贯彻落实全省交通运输系统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暨警示教育推进会的精神,英德市交通运输局英城执法中队多措并举,在英德西高铁站周边持续开展非法营运整治行动。
周密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布控。专项行动开始前,英德市交通运输局英城执法中队召开了打击非法营运行动动员会,会议强调,全体执法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做到严密组织、精准摸排、精准布控、精准打击、规范执法,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图为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动员会)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针对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专项整治开始后,英德市交通运输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了广泛宣传,在英德西站等重点路段广泛散发宣传资料300余份、拟定了《关于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倡议书》,大力宣传非法营运的危害,号召广大群众关爱生命,自觉拒乘非法营运车辆,积极举报非法营运行为,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通过广泛宣传,增强了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为下一步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图为执法人员在派发倡议书)
突出工作重点,联合执法强化路面管控。根据日常摸排和群众举报的具体情况,英德市交通运输局英城执法中队多次联合公安交警英城中队在非法营运车辆出没较频繁的迎宾大道南、长岭路等重点地段和重要时段加强巡查,对非法营运车辆进行了严厉打击。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依法执法、文明执法,认真做好调查取证和解释疏导工作。至目前,现场依法查扣非法营运车辆8辆。


(图为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打击高铁站非法营运专项执法行动)
下一步,英德市交通运输局将继续推进非法营运突出问题整治,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交通巡查工作,深化与公安交警部门的联勤联动,坚决打击非法营运,维护客运市场秩序,确保乘客出行安全。
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按照以下规定分别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三)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分别按照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予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