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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防范道路运输隐患风险·英德市交通运输局查获一起危险品运输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 2023-11-02 17:48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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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5月9日,英德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英德市东华镇化工区附近开展执法检查期间,发现一某普货运输车辆疑似夹带危险化学品。经现场调查了解,该车为普通厢式货运车辆,不具备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条件,车上装载有378件不饱和聚酯树腻子、28件环氧型水性涂料,其中28件环氧型水性涂料疑似为危险化学品,均为英德市某化工企业委托运输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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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为执法人员执法检查现场)


    通过进一步的调查核实,车上装载的28件环氧型水性涂料经鉴定确认为危险化学品,该托运的化工企业的行为涉嫌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英德市交通运输局结合掌握的证据依法对该化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0.00元(壹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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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为执法人员对现场物品进行取证调查)


    道路危险货物的运输需要有专业的能力才能保障安全,违法违规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作业不仅是危及公共社会环境安全,更是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健康的不负责。英德市交通运输局将持续从严打击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违规的行为,防范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风险,全力保障人民出行安全。




    法律链接: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托运人不得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或者将危险化学品谎报或者匿报为普通货物托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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