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宏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你公司涉嫌拖欠工资一案,我局经过调查核实,依法认定拖欠祝革良、谭子创等13名员工投诉反映在2022年8月至2023年9月经营期间工资未按月足额支付工资的事实。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第四十七条等规定向你公司网上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英人社监字〔2023〕第36-3号)。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日即视为送达。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等规定,你公司如对该行政处理告知书有异议,可在本告知书期限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特此公告。
附件:英人社监字〔2023〕第36-3号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告知书(英德市宏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pdf
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