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宏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存在以下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经查实,你单位拖欠祝革良、谭子创等13名工人的工资共116306元。经我局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情节严重。2023年12月21日,我局依法向你单位送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英人社监列告字〔2023〕第4号),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异议。2023年12月28日,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将你单位以及法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列入期限为2023年12月28日至2026年12月27日。
特此公告
附件:英人社监列决字〔2023〕第 4号-决定书( 英德市宏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pdf
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