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众鑫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多名员工到英德市英红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投诉反映其2023年1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工资被拖欠,经英红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多次协调无果。英红镇政府将该案移送我局处理,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接案后协调无果,决定于2024年2月29日进行立案处理,并向你单位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英人社监字〔2024〕第8号)。因无法以直接、留置或邮寄等方式向你公司送达文书,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第四十七条等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请你公司在收到《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英人社监字〔2024〕第8号)后在规定时限内派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英德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询问调查。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日即视为送达。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司逾期仍拒不配合处理的,我局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厅函〔2021〕161号)等有关规定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特此公告。
办公地址:英德市光明路10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楼一楼
联系电话:0763-2285370
附件:英人社监字〔2024〕第8号 (英德市众鑫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pdf
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