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未经国家有权部门许可、打着“知识产权交易”“资产交易”等字样的机构或中介,变相开展金融资产登记、备案、信息发布、交易、结算等服务,直接或间接为企业发行和销售融资产品、提供融资通道,有些企业通过该类“伪金交所”以“境外上市”为名非法销售“原始股”,存在较大风险。为切实保护企业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将有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按照有关规定,除中央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交易场所外,其他产权交易场所、金融资产等各类交易场所及“伪金交所”不得以登记、备案、挂牌交易、信息发布、信息服务等各种名义,直接或间接为各类发行和销售非标债务融资产品提供服务和便利。
二、请广大企业依法合规开展融资,自觉抵制各类非法金融活动,不通过各种“伪金交所”挂牌交易非标债务融资产品,不以在各种“伪金交所”登记、备案为名发行融资产品。
三、请社会公众尤其是广大投资者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谨慎识别金融资产交易相关信息,选择合法投资渠道,坚决抵制各类非法金融活动,以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