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水利部部署开展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2008年为发展库区经济、解决库区移民就业,由我市引进的鸿泰玻璃公司,因厂房建设占用飞来峡水库库区土地及水域面积约3.5万平方米,被列入全国河湖“清四乱”问题,需进行整改。为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我局精准发力推进问题整改,为企业发展壮大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一是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努力降低整改工作对玻璃厂企业生产的影响,消除企业后顾之忧。由于整改工作投资多、影响大、技术难点多,我市高标准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承担整改方案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积极与广东省河长办、省水利厅等上级部门沟通,确保在完成恢复所占及影响库湾区域的范围及库容的前提下,努力降低整改工作对玻璃厂企业生产的影响。整改方案经多方协调,两次调整项目立项,最终确定采用原地恢复加异地补偿水域恢复方案进行整改。

二是加大投入,确保按期完成整治目标。英德市鸿泰玻璃有限公司占库“四乱”整改工程于2021年8月27日开工建设,各参建单位迎难而上,加班加点,克服了工程完成整改时间紧,任务重等各种难题,加快工程实施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并销号,2021年12月24日,水利部委托珠江委检查组赴现场对整改工程进行现场核查,省水利厅、省北江流域管理局、清远市水利局分别派出专项工作组陪同。通过查验施工方案、工作日志、复测成果报告、现场复核等方式,确认整治工程已按整治方案完成,按期完成整治目标并成功销号。2023年12月28日由英德市水利局主持召开整改工程竣工验收会议,完成竣工验收。

三是积极沟通,协调完善鸿泰玻璃公司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涉及飞来峡库湾区用地手续。在完成工程整改后,我局主动到省水利厅、省北江流域管理局、粤海飞来峡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等上级部门及相关单位,就整改工程完成整改销号后,如何完善占用土地的用地手续进行沟通协调,取得上级部门的支持;2024年5月20日、9月6日,我局两次组织市自然资源局、鸿泰玻璃公司、粤海飞来峡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就鸿泰玻璃公司工程恢复库容面积和土地权属调整等问题进行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了共识,分两个阶段尽快完善占用土地的用地手续,在2024年12月底以前,完成鸿泰玻璃公司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涉及飞来峡库湾区用地手续。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自然资源局与粤海飞来峡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按程序开展库区红线调整工作,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彻底解决用地问题,让企业能够聚焦高质量发展,为我市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